PDF版
返回首页
发刊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总第1459期 > 22 > 新闻内容
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最高纪录!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查看次数:  
 
 
    @北京青年报新浪微博:在“靖江毒地”事件发生两年多后,江苏省靖江市政府开出一张30万元的支票,用于奖励“毒地”污染举报人周建刚。重奖30万元,对周建刚而言是“意外的惊喜”,也创下国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最高纪录。曾经被毒地戕害健康,因举报而有家不敢回的他,如今终于获得公正的褒奖,这让人欣慰。
@小顺顺儿:人家是实名网上公开举报的,所以根本不存在隐私不隐私的问题,而政府的公开奖励反而是一种很好的激励。
    @王永皓律师:先不说举报人该不该奖励,该不该显名,我只关心属地有没有官员对此承担渎职的法律责任?!
    @虚室生白Theta:给靖江政府点赞,30万是真的少了。如果你得了皮肤病,医生又说不清,可以考虑自己周围的环境。
    @蒋清伟公义:钱多钱少只是个意思,是对这种行为的褒奖,也是政府的态度。保护举报人的安全是政府要肩负的责任,不要像李翔一样啊!
    @-谁动了我的小鱼干:有时候举报不是需要报酬,是需要有关部门的积极处理。
    @Single新哥:担心的是举报人信息泄露。
    @Yau玲玲:我家附近差不多12点才偷排废气,偷排时间就十几分钟,先不说当时环保局有没有人值班,就是有,等人环保局来了,人家厂里都已经下班睡觉了。
    @无效程式:奖励倒还是其次,问题是我举报了真的会跟进么?新闻时不时报道说某地某地村民举报工厂乱排污水什么的,几年了都未能解决问题。
    @叶子:环境的保护,是每个人应该自觉参与的。破坏环境者既是犯罪者,也是受害者。因为你我他谁又能离开地球村而生存?生态环境一旦破坏,治理恢复是要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代价也不可能恢复到原生态!因此对于破坏环境的犯罪者必须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叫他们从思想上对破坏环境有畏惧感,有犯罪感。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