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返回首页
发刊日期:2017年02月10日> 总第1383期 > 13 > 新闻内容
WHO:产后妇女应继续补铁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张惠欣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查看次数: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张惠欣
近期,WHO对产后妇女补铁发布了一份新的指南,推荐在妊娠期贫血被视为公共健康问题的地区,产后妇女服用口服铁剂6~12个月,可单独服用或联合叶酸。
比起妊娠期,产后6周内母体对铁的需求通常呈下降趋势。然而这一时期又被认为是妊娠期和分娩期丢失铁的恢复期。虽然母体的贮存铁中仅极少量会被排至乳汁中,但妊娠期贫血仍是产后贫血的预测指征,因妊娠期贫血将导致产后数个月母体的铁储存量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尤其是分娩期有大量出血的产妇。
产后贫血可以对母体和胎儿造成长期的损害。分娩期贮存铁较少的产妇在产后极易发生疲劳、认知改变和产后抑郁,而母体这种不良的情绪和认知功能改变,可能会对子代的行为和成长造成不利。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