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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6月29日> 总第1227期 > 07 > 新闻内容
最好的哀伤干预是陪伴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科副教授 李卫晖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查看次数:  
  前段时间,河北肃宁特大枪击案警察牺牲,警嫂跳楼自杀这一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对每一个人来说,当家里至亲的亲人突然去世时,朝夕相处的人们都无法接受。感情越深厚的,去世发生越突然,反应会越大。
反应不仅表现在心理上,也表现在躯体上。
心理反应主要表现为否认、回避、抑郁孤僻、睡眠障碍等,他们会恍恍惚惚,认为亲人还活着,依旧准备亲人的饭菜衣物,盼着亲人回家;虽然表面上不露声色,能坚持上班,能保持简单的社会交往,但回避谈论与亲人去世相关的一切信息;变得消极悲观,经常流泪,感觉前途无望,说话减少,常常独处,不愿意出门,兴趣减退;会有入睡困难,或易被惊醒,或早醒,又或梦见去世的亲人等。重度的心理反应可能会出现幻觉,如听见去世的亲人的声音并与之对话;看到去世的亲人的身影;甚至出现怀疑去世的亲人是被人谋害等等。身体反应则主要表现为食欲减退,胃肠不适,恶心呕吐,胸闷胸痛,头晕头痛,肢体乏力等。
那么,如果你想帮助他们,该怎么做呢?
可能很多人会对他们说:“别哭了,你还有孩子呢。”“振作点儿,他/她如果还在,也不希望你这样。”但这样说,对他们其实没有帮助,曾有一个来访者对我说,“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但他们不知道我的痛苦。”
要想真正帮助他们,首先需要了解到,哀伤是一段个人成长与医治的历程,压抑与逃避无助于它的消失。经历哀伤过程的种种甘苦反而有助于人们将哀伤的力量升华。每个人度过哀伤状态的时间不同。陪伴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过度积极或急切的干预反而可能会引起当事人的阻抗,因此陪伴也需以当事人的意愿为中心。
要让当事人顺利度过哀伤过程,要帮助他们认识并接受现实,鼓励当事人谈论逝者,与当事人一起收拾遗物,看逝者的生活照,收拾逝者的房间等等;可以帮助当事人宣泄情感,比如对逝者的怀念或内疚,可以采取书写或谈话的方式;建议当事人以健康的方式比如听轻快的音乐、锻炼等各种方式来解决悲哀,而不是借酒消愁、暴力发泄、自伤自杀等;给予当事人希冀,帮助树立开展新生活的自信;如果哀伤反应过重,及时寻求精神卫生专业人士的帮助或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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