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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总第1098期 > 07 > 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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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综合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查看次数:  

  分裂症复发三次

  需长期服药

  健康时报驻河南精神卫生中心特约记者  秦步盘

  临床上,很多患者和家属看病时,最多的问题是: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终身服药吗?

  如果精神症状已经消除,原则是使用最小的有效维持剂量来预防疾病复发,以保持在最佳状态。急性发病如治疗及时,精神症状完全缓解,无情绪波动者,服用维持剂量的药物剂量1~2年;对于病情反复波动,发作2次者,建议维持用药3~5年;久治不愈或发作3次以上者,最好在医师指导下长期服药。

 

 

  分裂症孕妈妈

  不宜母乳喂养

  河北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主任  张香云

  精神疾病的女患者,在要宝宝的问题上非常纠结,药物对怀孕有怎样的影响?从临床看,安眠药有致畸可能,但不严重,可以选用唑吡坦或用某些抗抑郁药代替。一般来说,怀孕时服用的只是较小的维持量,这些药物往往不溶于水,通过血液、胎盘,到达胎儿的量很少,因此,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不可擅自停药。

  否则,孕妇的精神疾病一旦复发,吃的药量更大,得不偿失。由于药物往往溶解在脂肪中,药物在乳液里的浓度就比较高,建议女性精神疾病患者在产后不宜给孩子喂以母乳,以免影响婴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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