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作品:《强生召回48次中国例外》(2013-6-10总第1029期)
如果说,关注制药企业是源于平常工作的阅读习惯;那么去了解、探究、调查、报道强生召回的中国例外,则是作为一个健康领域记者的职业必然。
2013年初春时,记者先是在媒体上看到强生召回部分型号批次隐形眼镜的消息;没过几天又紧接着看到美国FDA公告,在强生AVEENO品牌婴儿舒缓乳中,检出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超过许可标注液的消息。 随后的三个多月里,记者浸泡在浩瀚如海的纷杂信息中,心无旁骛地对相关强生公司的各种信息资料,查询检索、翻译甄别、整理归类、求证核实。
历时一百多天,从让人眼花缭乱的五十多万字资料中,剥离解析出一个基本清晰脉络。
2005年迄今这8年间,拥有127年历史、名列世界500强企业第138位的全球医药巨头强生,旗下至少13家子公司及其至少27种药品、医疗器械、护肤用品等,发生了至少51次产品召回事件,但其中48次将中国列为不召回之列。
这是自1985年强生公司进入中国28年以来,中国媒体第一次对其召回事件最系统、最完整的盘点。
之所以历数强生召回的48次中国例外,是为了引起强生制药公司的反思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关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更加开放的中国在与世界融合的过程中,更需要不设双重标准的平等和尊重。这是赢得中国公众信任,实现合作共赢的基础。
独家报道和《中国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强生》时评刊发后,迅速引起公众、舆论和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青年报、中国新闻网、搜狐、新浪、腾讯等数百家多种媒体,纷纷转发、转播、转载。有的媒体还刊发《强生为何如此傲慢?》、《强生究竟强在哪里?》等十多篇评论,对强生公司召回长期采用“中外不一”的行为,提出质疑和批评。
报道刊发的第三天,6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约谈强生(中国)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出:“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必须主动向公众披露信息,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
该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各国药品监管机构的召回信息,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出现召回不报告或者召回不及时情况的,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华生产销售药品。”
同一天,对其数十起召回事件一直秘而不宣多年的强生公司,在其中国官网上声明:“真诚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各级监管机构对强生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并真诚感谢媒体及公众对强生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