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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太少、产假太短?多地宣布延长婚假、产假、增加育儿假!

2021-11-24 16:54:21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据健康时报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河北、安徽、黑龙江、山西、江西、四川、江苏等多地已明确表示,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

近日,#网民称婚假太短年轻人没空结婚# 登上热门话题,起因是一位四川网友表示,四川婚假只有3天,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根本没有时间结婚。不少人表示,当下婚假太少、产假太短、能否适当延长以鼓励婚育?

据健康时报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河北、安徽、黑龙江、山西、江西、四川、江苏等多地已明确表示,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

河北:延长婚假15天,生三孩产假延90天

11月23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该条例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通过“四个假期”保障休假权益。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90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的护理照料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

安徽:延长婚假10天、延长产假60天

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婚检延长婚假10天,产假180天

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正。修正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女职工享受产假180日,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日育儿假。

山西:婚假延长至30天,延长产假60天

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正。修正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江西:婚假延长至18天,产假188天

9月29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修正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18天;生育后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在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各休10天育儿假。

四川:延长产假60天,育儿假每年10天

9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决定。修正后的《条例》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江苏:婚假13天,产假延长30天

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而在2016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时就已经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共13天。(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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