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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核酸检测费用下调,单人费用45~65元

2021-08-20 10:42:09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为家乡点赞,核酸检测费用(医保后)只需要20元”,8月17日,一名山东的微博网友晒出一份当天在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的收费单,感慨核酸检测费用收费不高。

“为家乡点赞,核酸检测费用(医保后)只需要20元”,8月17日,一名山东的微博网友晒出一份当天在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的收费单,感慨核酸检测费用收费不高。

8月19日,山东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价格调整为45元/次,“5混1”价格为每人次23元,“10混1”的价格为每人次12元,8月20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医保后自己承担的费用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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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自微博网友@一只大虫

记者注意到,8月以来,全国多地相继发布核酸检测费用下调的通知。今年以来,全国范围迎来多次核酸检测费下调。今年1月,多地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从原来的120元到200元不等,下调到80元甚至更低。

四川:60元/人次,10:1混检调整为15元/人次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8月18日发布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方案的公示,拟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80元/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72元/人次,统一调整至60元/人次,项目不区分检验方法。混合检测方面,“5混1”项目价格,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统一调整至20元/人次。“10混1”项目统一调整为15元/人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

黑龙江:价格调整至58元

据人民网8月18日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价格调整至58元,继续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2021年8月20日起执行。

重庆:单人50元,10:1混检限高20元

8月18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最新《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政府指导价格为50元(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相关风险地区按要求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时,可采取多人标本混合检测。其中实行10:1混样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每人次不高于20元收费(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实行5:1混样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每人次不高于25元收费(含体外诊断试剂盒等耗材)。

湖南:三级医院单检58.41元/人,二级医院单检51.41元/人

8月10日,湖南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从8月11日起,三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50元+核酸扩增试剂费用(执行零差率)”,二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43元+核酸扩增试剂费用(执行零差率)”;根据疫情需要,按照省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检时,每样本收费20元(全包干),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

目前,湖南省三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检)已由平均69.1元/人降至58.41元/人,二级公立医院价格由平均62.1元/人降至51.41元/人。

湖北:单人最高限价60元,10:1混检最高限价15元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8月8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称,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次80元调整为60元,设立混合检测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混合检测10人份的最高限价为每人次15元。上述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于8月9日起在全省执行。

陕西:单人最高限价60元,10:1混检每人15元

8月9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从2021年8月15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调整为60元。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不变,即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将混检项目内涵“限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修改为“包括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

江苏:单采单检65元/次

8月6日晚,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称,自8月7日零时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65元/次,项目内涵不变,并明确为单采单检价格。

海南:50元/人次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4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自5月1日实行。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所需的体外诊断试剂盒属于自行采购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含试剂)”收费项目最高指导价从80元/人次调整为60元/人次。属于政府调拨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受检测人员收取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不含试剂)”收费项目最高指导价从60元/人次调整为50元/人次。

受今年8月初的疫情影响,海口市卫健委主任潘文利在8月12日召开的疫情防控发布会上介绍,黄码人员核酸采样实行单检,价格统一为60元/1人次。

此外,浙江、甘肃、贵州、北京、天津等地核酸检测价格目前仍执行今年1月降价潮中普遍设立的最高限价80元标准,不过在医保报销后,支付费用远低于80元,以北京为例,医保报销56元,实际支付费用只有24元。孙宝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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