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时报记者 林敬 )9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复方三七补血胶囊、月泰贴脐片、麦当乳通颗粒、龙胆泻肝软胶囊4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7月以来,国家药监局已公布了疏清颗粒、阿达帕林凝胶、双唑泰乳膏、复方三七补血胶囊等23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有依据
2012年,为规范和指导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评价工作,确保非处方药用药安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了《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等6个技术文件。
根据《指导原则》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 制剂或其成份应己在我国上市,并经过长期临床使用,同时应用比较广泛、有足够的使用人数。
2. 制剂及其成份的研究应充分,结果应明确,安全性良好。
3. 制剂及其成份具有法定质量标准,质量可控、稳定。
4. 用法用量、疗程明确,疗效确切。
5. 药品适应症应符合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适于自我药疗。
6. 如涉及小儿、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应有明确的用药指示。
7. 给药途径、剂型、剂量、规格、用药时间、贮存、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等特性均适于自我药疗需求。
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剂学教授陆洋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会严格按照《指导原则》等6个技术文件的详细要求,除了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应该满足相应的安全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处方药只要达到了相关标准就可以转换为非处方药。
服用非处方药仍需注意说明书
和处方药相比非处方药在服用期间不需要专业医师进行指导、监测,也不需要经常进行复杂的剂量调整,购药者可凭借自己的判断自行购买和使用药品。
陆洋提醒,部分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后,对于购药来说更为方便,但亦需注意
数据来源:
①国家药监局关于疏清颗粒等17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0年第79号);
②国家药监局关于阿达帕林凝胶和双唑泰乳膏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0年第85号);
③国家药监局关于复方三七补血胶囊等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0年第99号)
(运营:孙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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