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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江委员:营养立法势在必行

2020-05-26 10:34:03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相比于在营养立法方面走在前列的美国和日本,我国营养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从上世纪80年代营养专家呼吁营养立法,到2001年启动立法提案工作,再到2015年完成《营养改善条例(草案)》,但一直未进入国家立法程序,营养立法工作此后一直停滞不前。

2015年官方数据显示,我国贫困地区0-5岁儿童生长迟缓率高达19%;孕妇、老年人缺铁性贫血率问题突出;在经济发达地区,营养相关慢性病呈井喷态势发展,成人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达到30%和12%,高血压患者超过2亿,糖尿病患者近1亿……营养问题已成为制约国民整体健康水平的一大桎梏。

相比于在营养立法方面走在前列的美国和日本,我国营养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从上世纪80年代营养专家呼吁营养立法,到2001年启动立法提案工作,再到2015年完成《营养改善条例(草案)》,但一直未进入国家立法程序,营养立法工作此后一直停滞不前。

基于这样的营养工作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卢江委员今年带来的提案是《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营养立法势在必行”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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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江委员指出,营养相关法律的长期缺位,导致我国营养改善工作缺少制度保障,影响了国民营养健康整体状况的持续改善。改善国民营养素质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坚实基础。营养改善是一个国家的系统工程,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制度、行动规划和实施体系。建议建立《国民营养改善法》从根本上为解决我国的营养改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具体包括——

一是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国家营养改善制度,依法开展国民营养工作。为贯彻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营养政策提供强有力保证,推动国民营养健康目标实现。

二是加强国家营养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营养改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促动、科学支撑、多方融合的全社会共建共享营养工作新格局。

三是加强营养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和保障,加强营养脆弱人群的营养扶助,巩固全面脱贫成果,全面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总体目标保驾护航。(健康时报记者梁缘 整理)

(运营:韦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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