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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潮委员:推进专科医师加注病理医师

2024-03-09 16:28:04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乔芮 |分享|扫描到手机

“我国病理大夫短缺情况严重。很多临床专科医师承担起了病理医师的职责,并因其高度专业化,目前难以被普通病理科医师替代。但上述‘专科病理医师’按照目前‘一个医师只能注册一个专业’的规定,无法取得病理医师资质,阻碍了我国临床病理事业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内科主任李海潮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今年两会他带来了关于“完善多专业注册规定,推进其他专科医师加注病理医师”的相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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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内科主任李海潮

李海潮指出,我国目前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和政策尚待完善。专科医师经病理培训获得资质并转为主攻临床病理后,按规定须放弃原有专科资质,这限制了复合型人才的发展。根据2018年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准入服务优化通知,仅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因实际需求,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可加注儿科、精神科或全科专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此则暂无相关规定。

而上述“专科病理医师”所接受的培训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培养过程和现在逐渐成形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养的要求和标准不同,部分医师的专业水准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有待规范。

基于上述情况,李海潮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尽快完善多专科医师培养和使用制度。在“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的基础上,增加允许医疗机构执业的专科医师在完成其他专科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可加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其他相关专业,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创造有利条件。

可以借鉴欧洲神经病理医师培训方式,完成各三年的神经内科临床医师和病理医师培养后,成为临床病理医师,并可在相关专业同时从事临床医师和病理医师的工作。而目前早我国,可以先在“专业病理医师”方面进行试点,完善后推广到其他临床需要的情况。

而对于目前已经长期从事专科病理工作的“专科病理医师”,建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设置必要的“准入考试”,合格后予以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解决执业问题。待后续多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和政策成熟和完善后,该政策退出历史舞台。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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