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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4+4+2”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21-09-06 12:34:22来源:健康时报网|分享|扫描到手机

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江苏省泰州市先行先试、敢闯敢行,建立了“四保险、四救助、双预警”“4+4+2”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健康福祉提供了泰州经验。2020年,泰州共资助17.4万名困难群众参保,在“4+4+2“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下,泰州牢牢兜好了困难群众的医保底线。

“四保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职工医保补充保险与商业补充保险四道保障线,各类保障互补衔接,减轻患者负担,造福泰州人民。

泰州市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资助困难群体参保,基本医保覆盖率达98.5%。同时,稳步提升基本医保待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1%左右。

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保障,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规定的费用再报销。

泰州市试点实施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制度,将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必需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发生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仅需缴纳60元/人。试点一年多来已有18万余人次享受待遇,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近5000万元。

通过指导商保公司推出面向全体参保人员、不受年龄、既往病史等条件限制的产品,最大限度惠及泰州群众。此外,泰州市还专门针对困难群众建立健康扶贫补充保险,享受门诊和住院5项待遇,实现脱贫人口实行“脱帽不脱政策”,达到预防因病返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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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救助”是指泰州市发挥医疗救助、托底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四重救助合力作用,统筹调动多方力量,保障群众的安全感。

一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住院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剩余的部分,再按7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二重:率先将困难群众县域内每人每次住院在经过上述保险、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超10%以上的部分,实施全额托底救助。

三、四重:对经托底救助后,如个人负担的费用超过总费用10%的对象,及时转介至民政、慈善机构等实施临时救助、慈善救助。

家住姜堰区白米镇大安村的李吉利,家庭经济情况困难,又在2020年不幸患上卵巢囊肿。因李吉利曾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又因其是困难人员,她既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也同时享受建档立卡户报销待遇。在泰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帮扶下,李吉利的治疗个人负担部分仅占总费用的8.29%。

“针对虽已实现脱贫,但脱贫基础还不稳固,极有可能再次陷入贫困的困难群众,设置“因病返贫”预警线,对年度内个人就医累计自付费用超过7000元的脱贫人员进行预警。针对处于贫困边缘附近,医疗费用较高极有可能导致贫困的群众,设置“因病致贫”预警线,对年度内个人就医累计自付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进行预警。

泰州市通过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每月自动筛选超过预警线的人员并生成信息清单,及时精准发现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建立医保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编制落实部门年度任务清单,将预警信息分门别类转介有关具体职能部门,经数据比对、调查核实后及时认定和救助。

双预警制度实施以来,泰州累计筛选出人员信息44319条,核查认定最低生活保障577人,特困供养23人,困境儿童2名,困难职工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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