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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让医闹无处遁形

2020-06-05 11:45:40来源:健康时报|分享|扫描到手机
  良法善治,国之重器。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法律保障。
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这些热点议题,新法均有具体回应。例如,新法将医院定义为公共场所,明文规定暴力伤医的法律责任等。卫生健康事业越是高速发展,越要有序兜底。拿激起公愤的暴力伤医事件来说,依然亟待法治重拳遏止乱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4天之内,北京接连发生两起暴力伤医案:5月25日,北京燕化医院患者因就诊顺序问题与当值医生发生争执,将该医生打伤;5月28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患者家属因对手术安排不满,将与其沟通的医生打伤。
作奸犯科,罪不可赦。尤其当医者仁心的医护人员被伤害、甚至杀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既是底线之须、亦是秩序之须。两会期间,四名全国人大代表就惩治暴力伤医提出各自建议。最高法也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及“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为医护人员筑牢安全保障”。
2020年新冠疫情,我们在“340多支医疗队、4.2万多名医务人员”身上看到了中国医护人员的担当与作为。时至今日,决不能让“你保护世界、我们保护你”的价值共识沦为一句空谈。
“基本法”在暴力伤医问题上重申了几个共识:一则,“暴力伤医≠医患矛盾”,暴力伤医是板上钉钉的违法犯罪,以法律的高压态势为医务人员筑牢安全屏障,是文明与法治的大势所趋。二则,法制对暴力伤医“零容忍”,是寻常事而非新鲜事。无论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医闹入刑条款,还是28个部门联合祭出“暴力伤医黑名单”,都多视角、多维度地表达了对暴力伤医的一致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新法第46条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明确定性为公共场所。这一细微变化,对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意义重大。此前,医院安保一般适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长期以来,因“家务事”的属地定性,导致医警联动受限。如今,医疗机构的安全层级则可从“医院内部”问题上升到“公共安全”层面,有利于公安机关加大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保护力度。
“基本法”站在法治层面勾勒出了大健康理念,是法治中国和健康中国两大战略的融合。“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新法落地只是开始,让医学回归本义、让健康承载未来,新法的贯彻执行还有不短的路要走。

(运营: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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