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王先生:11月25日,我爱人孕28周时因腹部不适到秦皇岛妇幼保健院检查,B超显示宫颈管2.6厘米,医生说这个长度过短,有早产风险,让她住院保胎,爱人在诊断证明签字表示拒绝住院。由于爱人一直在北京医院建档,11月26日上午她再次到北京医院做检查,产科医生说2.6厘米不短,并不需要住院保胎,同时医生说不放心的话可以再拍B超,于是我们同时做了B超和阴超,均显示宫颈管长度3.4厘米,医生说这没有问题,不需要做任何治疗。同样是三级医院,为何两个检查的数据差异如此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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