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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服药尽量在12周以后

2019-11-08 12:11:18来源:健康时报|分享|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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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服药
尽量在12周以后
健康时报记者  李超然
“很多女性会问,吃某些药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查出怀孕后开始害怕药物会不会影响胎儿,关于这个问题,要看服药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谭先杰指出,服药是否对胎儿有影响,除了药物本身的毒性外,还与服药时间有关,可以大致分为三个时间段讨论。
“首先,如果是同房后10天以内服的药,那么危险性就相对较小。”谭先杰介绍,此时被称为“着床前期”,相对安全。由于胚胎还没有分化,只是分裂,只是细胞数量的增加,因此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的方式:要么是延缓分裂过程,但不会带来明显影响;要么是影响很重,直接引起胚胎停育或者流产。
而晚期胚囊着床后至妊娠的12周,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时期,因为此时胚胎、胎儿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如果这个时期服用药物,发育成某一组织或某一器官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就可能造成相应的组织或器官发育畸形。
在这个时期,经动物或人类实验研究证明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都不宜使用,如庆大霉素、异丙嗪(精神病药物)、异烟肼(抗结核药物)等。
第三个阶段,妊娠12周以后到分娩,此时胎儿器官已经基本形成,药物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但有些器官尚未分化完全,如生殖系统,某些药物可能对其产生影响。而神经系统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会一直存在。
“孕妇用药必须有明确指证,而且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尽量不用对胎儿有无不良反应尚未确定的新药,能用小剂量就不用大剂量,严格把握药物剂量和持续时间;如果病情允许,妊娠早期尽量不要用药,推迟到妊娠中期;如果病情特殊,必须妊娠早期使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则要考虑终止妊娠。”谭先杰教授总结了几条妊娠期用药原则,对于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暂无临床对照试验证实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则可以在医生的观察和指导下使用。

(运营: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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