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一名产妇在待产过程中坠楼身亡一事受到很大关注。据新华网报道,9月11日上午最新消息,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但产妇在自杀前发生了什么,院方和死者家属却各执一词。
争论一是下跪还是疼得站不住?
榆林市第一医院公布了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的《护理记录单》和部分视频截图。医院称,监控视频显示,孕妇甚至向家属下跪请求剖腹产,但家属仍不同意。
但家属有不同意见。产妇丈夫延壮壮的堂哥说,监控视频中马茸茸不是下跪要求剖腹产,而是疼痛下蹲最终跪地。“我堂弟当时就跟医院说了,不行咱就剖腹产。但两个医生检查后都说不用剖腹产,马上就生了。”摘自《北京青年报》
争论二是谁拒绝剖宫产?
产妇生母郝爱英一直强调,“这是我的亲生女儿,他们不同意,不出钱,难道我不会出?”郝爱英说,“网上说医生三次建议剖腹产我们不同意,这不可能,我们不懂,要是医生说剖腹产,我们肯定会答应,我们什么都不懂,肯定都是听医生的。也根本不存在因为钱的问题不给剖腹产。”
而此前榆林一院的声明称,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曾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综合自《法制晚报》《新京报》
争论三产妇能不能决定是否剖腹产?
榆林一院就“为何剖宫产手术必须家属签字”一事出示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认为,家属是受托人,产妇是委托人,产妇作为权力所有者,对剖宫产有决定权,如产妇和家属意见不统一,决定权仍在产妇。“产妇本人有明确的意见时,要以产妇意见为先,若产妇意愿改变,也应依据其改变后的意愿行事,并非委托他人后,产妇就丧失其权力。”摘自《北京青年报》
律师观点 医院有客观顾虑
但在现实中,很多医院“不敢不”同时征求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有律师指出,《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不少医疗机构明白不能再让家属签字了,但只让患者签字感觉很没有“安全感”,于是有部分医疗机构想到了授权委托书——让患者授权他的某个近亲全权处理他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知情同意。《侵权责任法》的要求看似迎刃而解,患者家属还是可以签字决定患者生死。
对此医疗律师陈云芳表示:“医院有客观顾虑,但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误区。”她说的“误区”是指即使采用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医院也不一定能“自保”,“委托书不能排除产妇自己的意见。本人意见永远大于家属意见。”
“(家属同意)本不是必要条件,但是被医患关系紧张复杂化了。”关于责任判定,陈云芳律师表示,“只有通过法院才能判断医方是否有责任,社会舆论很难简单下判断。”
但她希望此事“能引导法院,最好能出一份判决书,探索出一条依法治理的道路和模式。如果一直是简单的双方调解结案,恐怕永远是死结。”
摘自《医学界》
医生观点 医院可能存在失职
在曾于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过多年临床经验的妇产科大夫田吉顺看来,这次事件中,关注的焦点被带偏了,真正该注意的是医院是否在产程中尽职。
根据医院披露的外科护理记录单,8月31日17点50分,宫口近全开,“根据监控录像,产妇在宫口近全开之后,还到处走动,在我看来是有疑点的。”
田吉顺说,临床认为,如果顺产,产妇宫口近全开意味着快要生了,医生护士应随时关注产妇情况,并且隔一段时间记录产妇生产指征。然而据医院目前披露的护理记录单,17点50分到19点19分只有三次记录,且没有宫口开全、胎儿头位情况等关键信息,只强调产妇“极不配合,家属表示理解,拒绝手术”等内容。
田吉顺认为,按正常顺产流程,到19点19分,医生应已经开始指导产妇生产,或判断是否难产而改为剖腹产。若医院拿不出更为详细的产程记录内容,意味着医院可能存在失职。
田吉顺表示,尽管医院对外称多次要求改为剖腹产,但至今未拿出符合剖腹产指征的证据。此前披露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和护理记录单显示内容均不可作为难产的指征。“一般如果产妇没有任何剖腹产的指征,医生都会想办法说服产妇和家属顺产,毕竟剖腹产的风险比顺产高不少。”
“医生应该密切关注产妇的状态,及时给予抚慰,产妇在分娩中心坠亡,医院难以免去忽视的责任。”田吉顺说。
摘自《新京报》
@ 张蛋蛋的中二霸王龙:以前是允许产妇自己签字的,但结果往往是剖完了家属就开始闹,说医院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之类,而大部分的产妇也会跟着反咬医院说自己当时疼着意识模糊就签了,所以现在要求产妇和家属都签字。
@ leona_gip:医院要是让产妇自己签字,这个女的生完回家也不好过,以后小孩吃饭消化不良都要赖剖腹产,考不上清华都是上麻药闹的。医院在这种家里人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其实特别被动,而且无法预见产妇自杀。
摘自新浪微博
一米阳光156135927:马某虽然值得同情,也应受到批评。她可以自己不活,但她亲手杀死了她即将临世的孩子,孩子何辜?既然有勇气跳楼,却为什么不鼓足勇气把他生下来?她不跳的话,也许母子都会平安。至于医院和家属都有责任,为什么就让她跳下去了?
摘自健康时报网
无痛分娩
为啥难开展?
欧美地区无痛分娩的普及率已经达到85%以上,部分地区甚至高达95%。但我国只有1%的无痛分娩率,即便在北京也不到10%。无痛分娩技术早已成熟,为何国内开展率却这么低?
产妇:生孩子还能无痛?不知道!
家属:还是纯自然好吧?别打了!
助产士:哪有产痛疼死人的?莫娇气!
麻醉医师:做无痛分娩?大手术都忙不过来!
(运营: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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