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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 保健品贴牌被禁止

2016-07-12 22:08:42来源:健康时报|分享|扫描到手机
  今年7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备案主体必须是生产企业,不允许保健品贴牌生产。
日前在中消协公布的一项名为“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的问卷调查结果中近70%的消费者对国内保健品市场的总体评价“不太满意”。相对于国外保健食品,仅有9.49%的消费者认为“国内的更好”。
截至2016年6月,食药监总局共颁发了15610个保健食品批件,其中国产14946个。因为按照《办法》,今后保健食品的管理模式,不允许贴牌生产,但可调整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所以保健品批件数量应仍会增长。
《办法》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及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必须通过产品注册,并由审评机构统一组织现场核查和复核检验;而对于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原料目录,以及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应当进行备案。
《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备案产品标识应当为“国家食药总局规定的图案”——注册制产品将维持“蓝帽子”,而备案产品可能将戴上“橘红帽子”加以区分。
这一举动从企业角度来讲,一些侧重追求保健功能性产品的企业,可通过注册来声称功能的科学和严谨,而侧重追求食品属性的企业,可以通过相对快捷的备案来给消费者更加宽松的选择空间。

(运营: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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