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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过敏提示几近空白

2014-12-18 05:06:38来源:健康时报|分享|扫描到手机

  健康时报今年2月10日24版刊发了文章《买食品要查看过敏原标识》,多位读者打来电话,称自己或家人疑似吃保健食品出现过敏反应。这些读者质疑,很多食品包装上都标识有过敏原信息,为何使用原料更特殊的众多保健食品包装上却不见类似提示?如果产品不提示,消费者很难意识到保健食品可能致敏,服用保健食品人群身体机能一般较差,对过敏症状承受能力弱,存在很大安全风险。

  现状:多数保健食品无过敏原标识

  健康时报记者随机抽选发现,多数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一项中并未提及“过敏体质人群”相关内容,产品包装上也无任何过敏源信息提示。

  例如,惠普生牌洋参乳清蛋白胎粉,不适宜人群为少年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标签中未见过敏原提示,其它蛋白粉产品也存类似情况。

  就算同类产品不同品牌,标识也有差异。如康恩贝益普利生牌蜂胶软胶囊不适宜人群为少年儿童、孕妇、乳母以及蜂产品过敏者,但冠生园牌蜂胶软胶囊,不适宜人群仅为少年儿童,汤臣倍健蜂胶软胶囊产品说明书中更无“不适宜人群”这一项。

  问题:保健食品过敏原标识无规可依

  根据我国现行2005年版《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需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等资料,但没有要求提供单独的过敏性试验数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表示,在保健食品审评中,对产品原料中存在明确致敏原的保健食品,国家食药监总局会要求厂家在产品说明书中加上相关警示用语。但由于这方面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哪些原料必须标识,如何标识,目前尚未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可参考,只是在保健食品的技术评审过程中按照个案处理的原则开展。

  最明显的例子是蛋白粉,市面上多数蛋白粉类保健食品以乳清、大豆等蛋白为原料。按照我国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乳和大豆为常见的食物致敏原,建议在食品包装中进行过敏原提示。而在保健食品领域没有这样的规定或要求,大多数以乳清、大豆蛋白为原料的蛋白粉产品都未见有过敏源信息标识。如果国家没有明确要求,则厂家可标可不标。

  建议:吃保健食品留意身体不适反应

  确定某种保健食品是否致敏非常困难,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副主任医师王良录表示,人体变态反应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过程,临床上曾经遇到一位过敏患者,怀疑其对螺旋藻过敏,但若要证实,只能让其再次服用螺旋藻,这等于做一次“激发试验”,不仅有违伦理,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根本不可能实施。

  困难也存在于保健食品审评阶段,北京联合大学保健食品功能检测中心金宗濂教授表示,虽然理论上说任何食物都有可能致敏,目前保健食品原料有两三百种,但很多原料是否为过敏原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不可能要求所有保健食品都必须标出过敏原信息。

  关键的是,消费者不要盲目信任保健食品,当怀疑过敏时,可停止服用2周以上,若症状缓解,再与少量该保健食品接触又出现同样症状,就应高度怀疑。“过敏反应临床常见皮疹、风团、皮痒、恶心、腹痛、腹泻、呕吐、喘憋等症状,严重可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王良录教授补充。

 

 

(运营: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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