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今年3月得了感冒,去北京西城区某医院看病,挂号时领到了一张挂号凭证。医生问诊后说只是普通感冒,不用服药,回家好好休息即可。快离开医院时,他发现挂号处没有给他挂号发票,不得不到收费处重新排队领取。
4月份,他又去到某三甲医院就医,挂号后仍然没有拿到发票。但排队缴纳药费时,药费发票前多出了一联名为“医事服务费”的发票。工作人员说这就是挂号发票。
黄先生赶忙问,为什么挂号缴费时,不提供发票呢?得到解释是,医院规定挂号费发票必须在就医结束后随药费发票一同打印出来。如果医生没有开药,患者可拿着就诊的小条再到收费处领取。
黄先生有些纳闷,因为对于很多没有开药的患者,结束就诊后,一般不会想起索要发票,就直接离开医院了。如果他们需要报销,就不得不返回收费处重新排队领一次发票。
如此不是凭白给患者添加麻烦吗?为什么医院不和从前一样,缴纳挂号费时直接给患者提供手撕发票呢?
为了解开黄先生的疑惑,记者来到这家三甲医院经历了一次就诊过程。
4月22日上午11时35分,记者挂号成功后,得到的是一张黄先生所说的挂号凭证,上面标有患者姓名、就诊科别等详细信息,且在右下角处标明“如需挂号发票,请另行打印”。挂号员也说,挂号费发票必须和药费、检查费一起出。
因身体无大碍,不需要药物处方和检查,记者很快结束了诊疗。此时就诊楼层的收费处,已有10多位患者在排队。一番等待后,记者出示了医保卡,这才拿到挂号费发票。
看来,对于不需要取药的患者,领挂号发票,的确多了一道功夫。
就此疑问,记者询问了医院的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医院已取消了过去在门诊挂号窗口使用的手撕发票,改为黄色新版收据,且挂号费的明细会在缴药费、检查费时,一并打印在收据上。
原来,全国医院挂号费一直未纳入信息化管理,手撕票成了财务管理的盲点。今年财政部等几个部委联手治理假发票,以及为防止漏报、瞒报资金事件的发生,将医院所有的财务收入,包括挂号费收入都实行了信息化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社局一起下发了关于实施《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本市各级医院(不含中央在京所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多年的蓝色门急诊收据将改为“升级版”黄票。也就是说,过去传统的手撕发票统一改为了机打发票。
医院挂号处解释称,医院在挂号缴费时不直接给出这种机打的挂号发票,是出于优化门诊流程的考虑,希望患者可以理解。
因为,打印一张机打发票的时间可以给3位患者挂号,新办法可以大大缩短患者挂号等待的时间。另外,一般医院每天都有不少因故无法正常就诊的患者,如果提前打印出来,退号时就造成了发票纸张的浪费。而若发票丢失,医院就无法将挂号费退回给患者了。
对于就医后不需要领取药品的患者,的确会遇到重新排队的麻烦,不过到医院做检查或者开药的患者还是占到大多数的,权衡之下,多数医院都是选择后打挂号费发票。
院方介绍,这条新规定也引起了不少误会。很多患者不适应先交挂号费后打发票这一环节,缴纳药费时收到挂号发票,还以为是多收了一次挂号费,因而收费处的工作人员不得不逐一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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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吴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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