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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1月10日> 总第1744期 > 15 > 新闻内容
天津港:病毒从入境到检出存活近20天
健康时报记者 董颖钰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查看次数:  
  11月7日晚,山东省德州市报告在进口冷链食品常规抽检中,发现从天津港进口的一批冷冻猪肉核酸检测呈阳性。11月8日,天津市发布通报,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一份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检测阳性,一名装卸工人核酸检测阳性,确诊新冠。
经调查,本批出现阳性的冻猪肘来自德国不来梅港,于10月19日零时45分到天津港太平洋码头停靠,于11月4日0时37分提离天津港太平洋码头公司,11时30分运输到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内天津市海联冷链有限公司,并开箱将该批货物纸箱卸载冷库贮存。
11月5日12时30分,该批共计28.1吨货物全部装载到集装箱,全部由北京三川金舟贸易有限公司安排车辆运往山东德州。
这批涉疫冻猪肉从10月19日达到中国天津港,到11月7日在山东德州抽检查出核酸阳性,仅仅在入境到被检出的这段时间内就已在冷链状态下存活了长达近20天。
此前,青岛疫情在世界上首次找到了充分的证据链,表明新冠病毒可由物传人、冷冻条件可长期存活。8月17日,新加坡和爱尔兰的研究团队在bioRxiv在线发表的研究也显示,新冠病毒在4°C及-20°C的条件下,可存活21天。
江南大学教授、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研究所所长姚卫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冷冻食品包装前后,只要食品加工环境、运输、流通、销售环境中存在新冠病毒,食品就有可能因为交叉污染或二次污染而被污染上新冠病毒。包装后的运输、零售,温度一般都需要控制在-18℃左右。在此冷链过程中,病毒等微生物不会被冻死也不会繁殖,能一直保持存活状态。
11月9日,国务院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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