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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5月13日> 总第1312期 > 24 > 新闻内容
消失的肾去哪儿了?
健康时报记者 吕霖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查看次数:  
果真如此吗?事实上,还真是想多了,因为摘肾这事儿,非常复杂。
“肾脏移植属于医疗行为,无论是法律上的规定、医学上的步骤,还是伦理上的认可,都有一套复杂且漫长的流程。”徐涛明确表示。
首先,我国实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禁止一切人体,并且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而且,医生敢贸然地做此类移植手术,更是要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也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即便是《执业医师法》也规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承担赔偿等相应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生真有如此胆量,犯罪的代价也太大了,这可是在用后半生的职业生涯和个人生活做赌注。
抛开所有的法律规范,要顺利进行肾脏移植也并不容易。根据《默克家庭医学手册(第三版)》中对肾移植的介绍,首先得对肾脏进行组织配型,包括供体和受体是否血型相融、人类白细胞抗原 (HLA) 抗体检测、淋巴细胞毒交叉配合实验等,为了避免或减轻移植后的排异反应,还要对肾脏进行评估,确保移植后的使用情况。
即便如上这些都符合了,在肾移植手术中也有供体取肾手术、肾脏修复手术、受体移植手术的复杂环节,仅医护人员也得需要至少两名主刀专家、一名麻醉师和两名护士的专业手术团队。因此,“如此周密的团队衔接,铤而走险地触犯法律规定,违背职业道德进行黑暗交易,几乎不可能是医生的选择。”徐涛说。
    而且目前,我国能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机构大多为大型三甲医院,这些医院的器官移植中心均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移植程序,还需经过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要想移植一个来源不明的肾真有些天方夜谭。
要懂得
别让“失踪”的肾
诋毁医患互信
既然摘肾移植如此复杂,肾萎缩的原因又有据可循,为何还是会让患者、媒体乃至公众产生质疑呢?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邓海建认为,这得一分为二地看待,而且问题的症结还是在医患之间。
医学的门槛很高,过强的专业性本就让就诊的普通百姓云里雾里,若医患之间还缺乏必要的沟通,产生一些误解在所难免,再加上现在一些媒体专业精神欠缺,报道也有不严谨的可能,这些也都搅在一起勾连横生了医患之间不和谐、不信任的氛围。
其实“肾失踪”事件与此前的“四毛钱治愈高血压”、“八毛门事件”一样,不仅是医患失信环境下的误会,更反映了公众缺乏医学常识、媒体缺少严谨态度的浮躁社会现象。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党办副主任施琳玲曾在健康时报撰文表示,如今大家更愿意关注简单易懂、博人眼球的碎片信息,而一些自媒体、媒体从业者,为追逐眼球效应、点击率也乐得看到“神奇”与“离奇”频频发生。而在以严谨科学为特点的医疗领域,最怕这种只寻求传播效果而断章取义的不科学传播。
殊不知,医患间的信任就在这误会与伤害中流失殆尽,而本该通过媒体力量进行广泛普及的医学与科学常识,却淹没在罗生门的事件与彼此筑起的心墙中。
    愿患者、媒体和公众,在面对医生时多多记得这样一句话,“我愿在我的判断力所及的范围内,尽我的能力,遵守为病人谋利益的道德原则,并杜绝一切堕落及害人的行为。”这是两千多年前,被誉为医学之父的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的一句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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