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返回首页
发刊日期:2015年12月10日> 总第1272期 > 23 > 新闻内容
医药代表终于正名了
健康时报特约撰稿 李 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查看次数:  
  最近,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的刊行,终于让“医药代表”这一职业得到了官方的身份认定。与医师、药师等同归一类的划分,也还原了医药代表本来的价值与定位。
在国际上,医药代表已有超过40年的历史,并被广泛认可和接受。而在中国,随着80年代改革开放,国外制药企业进入中国,医药代表才开始出现。
医药代表一方面给中国医师和医疗机构带来更多的药品相关信息,为临床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师合理用药;另一方面,还收集药品上市后的使用情况,尤其包括不良反应信息等反馈给相关制药企业,提出改进措施及处理办法,所有这些最终都将会使患者受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医药代表绝不是默默出入医院科室的“推销员”,他们承担着关乎患者生命与健康的重要责任,自身也必须具备包括基础药学知识、基础医学知识、药品推广规范行为等完备的职业素养。
但不可否认的是,伴随国家医药经济的发展,竞争所致的一些不良现象也慢慢出现,“医药代表”这个职业被扭曲,还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对医药代表的负面评价逐渐产生。而这与此前国家没有对医药代表进行官方的职业定义不无关系,也让没有被正名的医药代表行业缺乏普遍的行为规范。
而这些年,各医界同仁与相关部门除了在推进医药代表“入典”事宜外,像RDPAC(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这样的非赢利性组织在联合其他行业协会及国家主管部门,推动建立医药代表的工作标准,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或“认证”。
如今,《大典》的颁布还原了“医药代表”本来的价值,但要让全行业的医药代表都真正回归到这样的定位,需要医药双方、企业、行业组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等一致的协调和努力。
“入典”是医药代表这一职业在中国发展的新起点,同时也是行业规范化的新起点。医药代表作为医药沟通的重要环节,是规范与准则顺利执行的落脚点。当行业人才普遍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与道德素养之后,才能正真使社会认识到医药代表的价值,并获得认可与尊重。
作者系医药行业资深人士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