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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3月31日> 总第1109期 > 24 > 新闻内容
山东宏济堂麝香心痛宁片涉嫌违法宣传
健康时报调查组记者 叶正兴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查看次数:  

  “5个支架不如两个疗程麝香心痛宁片”、“服用麝香心痛宁片一个疗程就全好了”、“麝香心痛宁片与其他心脏病的药物相比,那就好比是仙丹和野草”……看到如此好的疗效,心脏病患者难免不心动,殊不知此地正是陷阱。

  身患冠心病多年的辽宁大连读者饶先生,看到一份报纸上刊登了“麝香心痛宁片”有上述描述的“神奇”疗效后,激动地一下花3000多元,买了10盒药品。

  在这份夹带在正规报纸内的非法出版物上,一篇文章记录了三位老人服用“麝香心痛宁片”而治好不同心脏病的经历。

  然而一心期待治好心脏病的饶先生,服用一段时间后感觉效果并不明显。拿给主治医生看后,他才得知这只是一款普通的缓解胸痛、胸闷等心脏不适的中药,并不能完全治愈冠心病,且建议没有医嘱时不要随意使用。

  登录食药总局网站查询后,“麝香心痛宁片”是由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我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显然,“麝香心痛宁片”涉嫌违规宣传。

  事实上,“麝香心痛宁片”此前就曾因违法广告遭药监部门处罚。2011年1月19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称,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麝香心痛宁片”在黑龙江的《生活报》上进行药品严重违法宣传,违规原因为“处方药发布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且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该局暂停了该药品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

  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展曙光律师建议,读者提高个人辨识能力,不要轻信这些报纸中以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药品推销广告,以免受到欺骗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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