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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
201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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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8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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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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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不要等6周
健康时报特约记者 吴一福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查看次数: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妇产科马向东副教授指出,进行乳腺癌保乳术的患者,只要身体条件允许,等待放疗的时间不宜超过6周,以防乳腺癌局部复发。
早期乳腺癌采用手术联合放疗,可获得不错的治疗效果。但手术和放疗的间隔时间,与癌细胞局部复发有相关性。一般情况下,患者从手术后第34天开始放疗,这样可及时灭杀遗漏的癌细胞,防止其转移和扩散。如果等到6周后开始放疗,患者局部的复发率会高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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