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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6月11日> 总第1800期 > 01 > 新闻内容
性教育观念该更新迭代了!
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 江德斌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查看次数:  
  中国性教育总是在遮掩中“往前走一步,又往后缩一点”。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性教育”首次被正式写入法律条文之中;同期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要求学校开展性教育。
受传统文化思维影响,长期以来,中国人羞于言性,特别是在面对孩子提出的性问题时,更是遮遮掩掩,不肯正面解答。如此做法,实则是将性当成了洪水猛兽,未能认识到性教育的重要意义,导致性教育的普遍缺失,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和教师尝试过开设性教育课,给孩子启蒙性知识,却遭到部分家长的强烈反对,认为性教育太早,会教坏孩子,导致半途而废。可如果孩子不懂性知识,在遭遇性犯罪时,就难以理解,无法保护自己。最高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共起诉强奸未成年人,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22706人,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仍呈高发态势。
性教育要趁早,让未成年人及早掌握性知识,学会分辨和抵挡不法侵害,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国内外多项研究显示,大部分孩子都是到成年后,才意识到自己曾遭遇过性侵害,可性侵害带来的伤害已无法避免,并将继续影响生活,产生更严重的后果。《房思琪的乐园》的作者林奕含,因童年遭遇性侵的经历,一直活在屈辱回忆里,造成重度抑郁,几次自杀未遂,最终在26岁时终结了生命。
互联网时代,获得渠道更广泛、更便利,日常生活和虚拟空间中的不良内容也随处可见,性教育不能停留在过去,也要与时俱进。随着孩子的发育成长,身体器官发生变化,不可避免会主动找寻信息,了解相关性知识。此时,如果父母不愿意说,学校不方便教,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孩子缺乏分辨能力,就可能掌握到错误的、不健康的信息。
性教育“神秘化”的怪圈该打破了!要开展好未成年人性教育,家长和社会公众也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未成年人性教育。《规定》亦要求学校对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提高学生们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意识和保护能力。因此,在性教育实践过程中,家长和老师应坦荡与孩子们分享、探讨性知识,帮助他们掌握合理尺度,了解边界和禁忌,以更好地保护自己。
性教育要立足于科学规范,编制科学严谨的性教育教材,制订系统的性教育方案,实施分级教学模式。学校要依法开设性教育课,并保障充足的课时、师资力量,侧重不同年龄阶段开展性教育,随学生年龄增长逐步深入,特别是要把青春期的安全教育做为重点,帮助未成年人了解各项基础性知识,培养终身学习能力,掌握分辨和抵抗性侵害的能力,学会尊重生命,健康幸福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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