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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7月24日> 总第1715期 > 02 > 新闻内容
多地数月零新增仍保持三级响应
健康时报记者 鲁 洋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  查看次数:  
  3月18日本土新增病例首次清零后,全国多个地区都保持了零新增病例。比如山东、上海、江西、广西等多个地区已连续4个月没有本土新增病例,依然保持三级响应。截至目前调整为四级响应的地区有3个:青海、新疆、甘肃。
7月22日,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前首席科学家曾光教授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之所没有大范围调整为四级响应,主要还是根据目前的新冠疫情形势。3月18日本土新增病例首次清零后,进入新冠疫情防控的新常态。不过紧接着4月份出现黑龙江绥芬河疫情、5月份吉林舒兰疫情、6月份北京疫情、7月份新疆、香港疫情。所以新常态的一个特点就是疫情发展是动态、不稳定的,这也是国内外大环境所决定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全国大范围降为四级,可能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保持三级响应不是疫情有多严重,而是根据国内外疫情的形势让大家保持警惕。
健康时报记者注意到,自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发生后,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并没有发布调整疫情响应级别公告,仅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水磨沟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而其他县(市、区)依旧是低风险地区。“新疆这样做是完全对的,过去以省市为单位调整响应级别的做法已是过去式了。”曾光表示,现在以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来控制疫情发展,把范围缩小,说明我们防控能力更强了,流行病学调查追溯更精准了;也有利于复产、复工、复学。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共应急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对应不同的决策主体。一至四级应急响应,分别对应国家、省、地市、区县4个级别的决策主体。
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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