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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4月23日> 总第1595期 > 19 > 新闻内容
要相信精神疾病能治好
健康时报记者 张 赫文/图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  
 
“我国现在有3亿多儿童和青少年,而儿童精神科医师人数却不超过1000人。”
“不相信能治愈和没有治疗的条件,是很多患者迈不出的门槛。”
4月10日~13日,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主办的第十五届精神科医师年会在西安召开,
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4000余名精神科医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对我国精神疾病的形势和治疗提出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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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
2019年度优秀精神科医师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刘靖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吴化民
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刘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蒙华庆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李乐华
长春市第六医院张延赤
浙江省肿瘤医院于恩彦
湖南省脑科医院刘学军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宋立升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伊琦忠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
2019年度优秀精神科医师提名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张兰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刘金同
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寇绍杰
很多患者
没接受科学救治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分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王高华:我国精神分裂患者诊疗现状不是很理想,很多患者没有接受科学救治。主要体现在:第一,部分患者未去医院就诊;第二,部分就诊患者未正常服药;第三,部分服药患者并未规范用药和坚持长期用药。恶性循环让本该治疗的患者越来越没有机会。
过去有个错误理念,认为精神分裂症就是纯粹的心理问题,其实精神病像是一堵墙,这堵墙本身有没有“裂缝”是关键。比如有人失恋后得了精神病,但失恋的人很多,为什么就是这个人病了呢?这是有基础的。所以精神分裂症如果不以药物治疗为基础,单纯地进行心理或社会治疗,效果是极其有限的。
精神分裂症治疗的第一阶段以消除疾病症状为主,第二阶段是恢复功能和正常生活;第三阶段是社会适应。如果治疗后不能使患者再次回归社会,治疗是不成功的。最终检验标准是患者能否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这是金标准。
不信任和没条件
成为门槛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弘:很多人认为得了精神疾病一辈子也好不了,也不必投入治疗了。我曾经问过家属,如果孩子得了肾衰或肿瘤,治不治?他们说砸锅卖铁也得治。如果是精神疾病呢?家属委婉地回答我们:看情况。我们都懂,意思是不怎么治了。
作为医生,从患者接受治疗后能够到回归劳动力市场这个角度讲,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治疗价值是非常大的。精神疾病患者一旦受到治疗,病情平稳,对于劳动力市场要求不高的岗位,可以立刻就业。
目前在我国,精神疾病患者主要靠药物治疗,每天要服药,甚至一天要服三次药,造成很多患者记不住,依从性不好。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是长效针剂,我国使用比例还很小,这个差距就造成了一个“旋转门”,出院进院、出院进院,慢慢患者就残疾了。不相信能治愈和没有治疗的条件,是很多患者迈不出的门槛。
儿童精神科医生
严重不足
    厦门仙岳医院院长、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常委王文强:2010年全国约有300名左右儿童精神科医师,这几年数目有所增加,但到目前,估计人数也不会超过1000人,而我国现在有3亿多儿童和青少年,我国儿童精神科专业医生非常匮乏。
1994年湖南省曾进行了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的流行病学调查,这也是建国以来最大范围的一次调查。尽管只是一个省的数据,结果也很触目惊心,儿童青少年精神障碍患病率为14.89%,平均每10个孩子中就有1~2个有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
我国儿童群体基数庞大,加之公众对儿童心理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儿童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大,专业人才的匮乏,与现实需求形成了非常不匹配的局面:一方面患者“挂号难、看病难”,另一方面,现有儿童精神科医生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我国现在的专业的公立儿童精神康复机构几乎为零。中国的儿童精神卫生发展,只是刚刚开始。
精神卫生法规
亟待细化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副会长谢斌:有人说我国精神障碍的终身患病率约17%,在人群中数量很大,主要因为其中一部分是抑郁、焦虑、睡眠障碍等轻型患者。
在大多数人眼中的精神疾病,仅有重症“精神分裂症”。事实上,精神病患多种多样,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中,精神疾病编码就有10大类近400种,失眠、厌食、成瘾、老年痴呆等都在其列,而且这些障碍患者还往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多。相反,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重性精神病患病率,在国际国内、不同历史时期基本上是比较稳定的,大致为1%。
精神卫生法实施多年来,对推动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缺乏法律实施的细则和必要的补充规范,比如缺乏社会心理咨询服务规范管理的具体要求,对患者危险性评估缺乏标准,对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缺乏强制管理和治疗等措施,对患者监护缺乏详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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