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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4月12日> 总第1592期 > 01 > 新闻内容
五度行贿!康美药业理应重罚
健康时报评论员  徐婷婷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查看次数:  

  又涉贿!这已是康美药业四年内五度陷入行贿案。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四川省阆中市市委原书记蒋建平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又一次赫然在列。

  近些年来,制药企业的行贿丑闻不断曝光。从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来看,以“行贿”“药”为关键词检索,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由共计高达699件。

  康美药业频频出现在涉贿名单上,非法行贿累计高达610万港币现金。行贿对象要么是药监部门主管,要么是地方政府部门官员,其目的就是处理好“关系”,为康美药业上市、为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疏通”。然而即便行贿事件给康美药业引来阵阵舆论风波,其业绩却丝毫不受影响,甚至一路高歌猛进。“年年实现营收超百亿元”。行贿违法成本在药企利润面前,成了以小博大的赌局。

  近年来,康美药业旗下产品违法添加、农药残留等不合格信息,屡见药监及法院黑名单。之于公平竞争,破了规矩;之于用药安全,埋下隐患。最后换来的,是患者的不信任和亲手毁掉的招牌。

  彻底消除医药企业行贿仍然任重道远。从立法上看,2015年刑法修正案规定行贿人“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带来的是,受贿者纷纷落马,行贿者身陷囹圄的却屈指可数。四年五涉行贿案的康美药业就是典型案例!

  康美药业作为行贿方,在多数情况下是自愿为之的“寻租者”,在层层围攻之中,让拒腐廉政的底线节节失守。康美药业行贿和地方高官受贿,本就是一条心上结出的两颗毒瘤,对行贿者一味宽容,只会导致贿赂犯罪泛滥的恶性循环!

  要从源头上堵住贿赂毒瘤蔓延,必须行贿、受贿“两手抓、两手硬”,让双方同样代价惨重。美国、德国等国家针对商业行贿,向来主张大刀阔斧剜去毒瘤,动辄给涉事药企开出十几亿、甚至二十几亿美元的天价罚单。在我国,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也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拳打击行贿、彻底清除官商勾结,已是大势所趋。

  公众希望看到一个清清亮亮、坦坦荡荡的康美药业,在严格整治大环境下,康美之类企业与其挖空心思依赖“小动作”博取眷顾,不如埋头苦干研发生产,让医药行业回归“替人医病、救人性命”的初心,用品牌赢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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