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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3月19日> 总第1586期 > 01 > 新闻内容
校园“陪餐制”要落到实处
健康时报评论员 乔靖芳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查看次数: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事件已通报最新进展:目前检测结果只有粉条样品有霉斑,并无网络传播的那般“给学生吃的是腐食,含有大量黄曲霉毒素”等令人作呕的现象。

  即便如此,少年儿童的饮食安全问题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为这不只关乎孩子的健康,更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以及整个国家的未来。

  在孩子们“吃”的问题上,邻国日本已走在我们前面。日本的校长会作为学生的第一个“试餐员”,先检查当餐的新鲜度和营养度,以及食堂是否按既定菜单进行烹饪制作等。把关食品安全的各个流程,这是日本学校校长责任制中校园餐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

  校长先食,无疑把校园食安从食材到制作到包装上,所有环节的问题都晒在了桌面上。“陪餐制”这么好,难道我国没有吗?非也!早在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中,就要求学校负责人陪餐,确保食品安全。2017年,《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明确:学校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做到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但现实中,我国的校园食物中毒和劣质营养餐事件仍时有发生,这或与陪餐制的落地“虚”脱不了干系——“陪餐制”未在全国范围内明确建立,建立陪餐制的地区也并未严格执行。

  食安之困,无非“利益”二字,诱人的利益会让正义的天平失衡。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在校园食安领域更是要下重拳、用猛药,建立起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已行动起来!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再次强调“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的具体要求。

  希望这次“陪餐制”能真正让家长和学生们拥有一颗“定心丸”,并能助推保质保量完成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明确的2019年三项“硬任务”:全年校园食品事故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的比例要达到70%;4月15日前,全面排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成都七中实验小学的食安事件中,有谣言、有中伤、亦有失信。食安无小事,所有学校和监管部门都应认真反思、扎实改进;让社会重拾对校园食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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