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我在家待了一个月,于是每天约好,和我妈早起遛弯。
“妈,早上六点好不好?咱溜达一个小时,七点回来正好。”“六点?”我妈白了我一眼,“六点叫早起吗?六点太阳都老高了,五点!”
正值二十多岁妙龄的我,晚上总得玩手机到十二点,比熬夜我妈绝对不是我的对手,但她早上五点山崩地裂的拍门声,真让人绝望。
“妈,我再睡一分钟!”“起!”然后又是天崩地裂的拍门声。
本以为早晨五点的路上只有我们母子二人,但路上来来往往散步、跑步、扭腰、竞走的人,实在多到让我怀疑人生。
舅舅把我拉进了一个跑步社群,里面大部分人,都是五点多就起床锻炼,七点时,个别人已经完成十公里了。原来,早起不只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如果六点算早起的话,我已经坚持五年了。之前我一直十一点半之前睡觉,六点自然醒,醒了,就起。
大学时,宿舍哥们都起得很晚。早上我蹑手蹑脚起床,在楼道尽头洗漱,然后就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其实也没有具体的计划,有时候跑步,有时候听歌,有时候看书,有时候看电影……
能看到的最实质的结果,就是在别人起床之前,你已经做了很多事情。你会不自觉地感觉比别人多活了一点时光,多做了一点事情,多进步了一点,积少成多,心情也越来越好。
我发现,看一个人,最主要的是看他的精神面貌,精神好,有活力,状态好,做什么都好。
大二到大三的一年,我断断续续看了一年电影。那时候,我不知道怎么突然就“歇斯底里”了,发誓要看完电影史上所有的经典电影。
想法很好,但在一个八人间的宿舍,多人共用一个路由器,这样的环境下,你一个人下载高清电影,电脑会被人砸了。
但我这人有个毛病,只要对一件事热情起来,就一定要做成。
冥思苦想之后,我终于找到了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起得比别人早,睡得比别人晚,别人上课时我下电影,别人出去吃饭时我下电影,只要是别人不用网络的时候,我就下电影。
那年冬天,我早上五点起,在床上用手搓搓脸,然后戴上耳机,一边看一边下电影。
到七点,我已经看完了一部《海上钢琴师》或者《飞越疯人院》。没课时,舍友会睡到中午,我就看到中午。
晚上抽空,我会再去阅览室看一些关于电影的理论书。一年,我看了超过一千部电影,几十部电影理论书。
我由一个只看过成龙李连杰周星驰周润发的电影白痴,变成了现在漫谈电影的发烧友。
而这一年,不论春夏秋冬,最晚时,我都在六点之前起床。早起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看得到的收获,更多的,是一种精神状态。
其实我以前是一个特别懒的人,懒到什么程度?只要在家时,都在十二点左右起床。后来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契机主要是,找到了一些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
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做最多的事情,不早起是不行的。多看几本书,多看几部电影,多赚点零花钱……不早起,只能在床上玩手机,然后感叹。
后来我开始真正讨厌睡懒觉,因为我发现睡得多了以后,身体容易无力,精神也没有多好。这种状态,不是我想要的。
周末想休息,休息的最直接方式就是睡懒觉,但往往睡也睡不好,反而增添了很多空虚感,不如让自己忙起来充实。于是,我索性就彻底和懒觉告别了。
别人说我是受罪的命,不知道享福。但我觉得,我挺幸福的。因为我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还做了很多,每天心情好,身体好,状态好,没那么多虚妄的追求。
经常有人和我吐槽:“自从我加了你微信以后,我的运动排行榜再也没达到过第一。”
我明白这种感受,因为自从去年八月以后,我在我的运动排行榜里,再也不是第一。
那段时间,我加了很多运动达人。他们每天五点多就起床运动了,日均三万步,没有上限。晚上刷榜时,静静地为他们点赞,成了我最好的选择。
当然,他们的行动也激励着我。我开始相信,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活法,可以选择自己的状态。而早起,就是一种选择。
早起,让我快乐,让我精神百倍,让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让我变成了更好的人。
摘自微信公众号:怀左同学,怀左同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