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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03月20日> 总第1491期 > 01 > 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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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记者吕 霖/文 IC供图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查看次数:  
 中医诊所已经从审批制变成备案制,更多人可以开办门诊部,群众将获得更加多元、多样的中医服务。去年底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准备开办中医诊所的,只需报拟举办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举办中医诊所的个人,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即可。图为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回答记者提问。健康时报记者吕 霖/文  IC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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