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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总第1469期 > 22 > 新闻内容
我亲手摘下妈妈的氧气管
综合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查看次数:  

  近日,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消化道肿瘤内科主任医师张晓东@东大夫发的微博令无数人感动:

  曾经一个80多岁的老人被癌症折磨了很久,到最后我对他儿子说老人太痛苦了,治疗上别太积极了,尽最大能力减轻各种症状就行了。他同意了,每天陪着意识模糊的母亲说话,一天他对我说“我也知道现在就是延长母亲的痛苦时间,可是我这心就是放不下,毕竟这一刻我还能对别人说我还有母亲在……”

  说完一个50多岁的男人在我面就忍不住落泪,我那时才理解了我们的患者家属,理解了每一个期望父母多陪陪自己的儿子女儿们!愿老人们在天堂快快乐乐……

  微博虽然寥寥数语,但“生前预嘱”这个话题触动了无数患者家属内心深处的伤痛,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生命质量的思考。

  是否要靠器械

  维持生命?

  网友@ARC火焰人在张晓东主任的微博下留言说:这个月9号岳母乳腺癌离开了,生前备受折磨。干净利落了一辈子,最后被折腾得很没尊严的走了。

  连续值了俩月夜班的我,一直有个心结到底是让老人延续这痛苦而毫无意义的生命还是用尽全力维持……老人失去自主意识后,我亲手摘下了氧气管。

  摘氧气管的时候老人已无自主意识,医生意见:这种情况病人家属可选择放弃。我和爱人把所有人赶出病房抱头痛哭。看着老人大口喘气却对我们的呼喊毫无反应,心如刀割。

  对于一些身患绝症的病人,抢救技术可以人为延长患者存活的时间,但多数的抢救是创伤性的,比如插管、电击、心肺复苏等。

  此时患者在临终前饱受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有时比死亡还要可怕。

  给予尊严

  才是最大的孝顺

  琼瑶阿姨曾写过一封公开信,在信里她就“最后时刻”和儿子、媳妇提前做了约定:无论你们多么不舍,无论面对什么压力,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让我们变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那样,你们才是“大不孝”!

  我们总是从自己的立场思考问题,比如“妈妈走了,我就是没妈的人了”,想方设法哪怕全身插管也要留住妈妈那一口气儿。但让老人毫无意识地在一堆机器中残喘真的好吗?

  在医生已经宣布没有希望、甚至示意“放他(她)走”的情况下,能强忍痛苦“摘下他(她)的氧气管”,或许才是对亲人最孝的行为。

  “我能做主

  真是太好了”

  77岁的赵岩自从停止“治愈性治疗”,转而在北京海淀医院接受“缓和医疗”以后,她第一次能安稳地睡上一觉。“我能做主是太好了。”她第一次这么开心。

  患者生命的最后三至六个月,其实就需要缓和医疗。这不是不治疗或放弃,而是不过度抢救。缓和医疗是为了缓解患者的症状,让他们舒服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目前,已有医院在做这方面的探索。而患者最终是否会进入“缓和医疗”,病人和家属的意愿非常重要。据医学界公众号、金羊网、央视新闻,白光、符畅/文

  新华网:英国一家医院违背一名中风患者及其家人意愿,强行在她“不可能好转”的情况下使用胃管维持生命,在患者去世后遭家人起诉。双方近日庭外和解,由医院向患者家人道歉并赔偿4.5万英镑(约合40万元人民币)。(欧 飒)

  和讯:所谓“生前预嘱”,在国内也被称为“预先医疗指示”或“预立指示”,是指立预嘱者在其意识清楚时签署的,就其处于生命末期时是否需要采用生命支持手段或其他延缓生命的医疗措施(如气管切开、人工呼吸机、心脏电击等)的事先说明。(张 舒)

  腾讯评论:尊严死的意向,应该发生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头脑清醒时,而不是已经病危、意识模糊时。但很少有人会像琼瑶这样,提前考虑生死问题。所以,等到病人和家属需要考虑尊严死时,已经穷途末路。家属很少能够知道病人的想法,甚至不到最后关头,不告诉真实病情,并且,出于感情、孝心等压力,而选择不计代价抢救。这一切,都让生前预嘱成为泡影。(张德笔)

  北京日报:生前预嘱”的决定,不应简单出于对临终前痛苦的想象,而应结合自身状况和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在专业医生的分析指导下做出抉择。我们与医生的沟通一定要详尽充分,也要清楚自己对生死的态度和信念。(宋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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