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个多月,黑龙江省的独生子女,就可以安心陪伴患病的父母,在床前伺候左右,不需要另请护工代劳,也不必担心工资袋变薄。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规定:独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年累计不超过5日的护理假。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面对住院的老人,独生子女将不再因分身乏术而纠结痛苦。
事实上,“独生子女护理假”并非黑龙江独创。2016年5月27日河南在全国率先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护理假,假期内视为出勤。
随后,多地也纷纷出台类似规定。如福建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广西和海南均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均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这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
此外,四川、重庆、湖北、云南、广州等地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也在酝酿中,但尚未正式出台。湖北与重庆都提出,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四川则将照料假拟定为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云南和广州日前向公众征求意见,拟规定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带薪护理假。
此外,上述大部分地区均明确,享受这一政策时,独生子女父母需年满60周岁,且强调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被不少人点赞,但也有人担心它最终会因为缺乏监督变成“纸上假期”难落实。
对此,一些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具体措施为政策落实护航。例如,福建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综合自中新网、中国女网、云南网、奥一网
彩云网: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出台有其必要性。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逐步进入老年人行列,而“421”(四个父母,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家庭结构,再加上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使很多家庭不得不面对“倒金字塔形”的养老困境。若两个独生子女结婚,不仅要抚养孩子,更要负担双方老人的生活,背后艰辛可想而知。(刘孙恒)
荆楚网:带薪陪护应推而广之。“带薪陪护”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精神负担,对于稳固家庭、消除家庭困难是“雪中送炭”之举,更体现了人文关怀。老年人权益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现实困境需要得到关注和呵护,这既是对一孩国家政策精神的延续,也是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构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是感受最真切的地方。带薪陪护,当在立足时代需求和实际的情况下推而广之。(张立)
工人日报网:“独生子女护理假”勿成纸上假期。河南已出台一年余,但实施效果并不容乐观,鲜见申请者。不少独生子女职工反映,请“护理假”往往遭遇“冷拒绝”。有些单位表面上“松了口”,却还是“有心刁难”,职工不得不自己放弃请假。但如果完全把成本推给企业来买单,企业也难以承受,因为很多企业里,“80后”和“90后”的独生子女职工已是主力群体。在现实中,对于企业不准请假,职工往往也选择隐忍。(余嘉熙)
中国女网:好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还需要落实执行。企业是否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成本?员工是否有勇气冒着丢饭碗的风险请假?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可多管齐下,一方面坚持正面鼓励,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分担企业成本;加大监督力度,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予以严惩;还要加强舆论宣传,让“独生子女护理假”深入人心,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力支持护理假的顺利实施。(佟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