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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8月11日> 总第1432期 > 22 > 新闻内容
以房养老被骗投资理财需警惕
综合编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1日  查看次数:  

  近日,“老年人以房养老被骗”的话题成为社会热点。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15%的高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价悄然过户给关联人。2015年开始,北京市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甚至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老李随想:有时候也挺无奈的,相关单位本来就应该“执政为民”处理问题,不能让好人心寒、坏人猖狂,非要新闻媒体介入、闹大了,才会关注,认真处理。

  @北京司法:部分媒体报道“老年人以房养老被骗”相关事件,其中涉及北京市部分公证处为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委托公证等内容。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已经组成调查核实小组,对报道中涉及的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开展调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公证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人民日报客户端(《“以房养老被骗”公证处还能信吗?司法部介入调查》):老年人投资理财,要提高警惕!一是,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克制赚钱心切的心理。多与家人、子女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经多方论证再谨慎做出投资理财决定。二是,要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重视签字的效力,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充分、清晰理解条款内容,准确预判不能到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切不可草率签字。三是,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在决策环节,如投资公司要求老年人用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资,却不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而是要求办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那就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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