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两次德国,觉得德国的孩子比其它国家的孩子“立事”早。
团里的翻译普雷斯有两个孩子,女孩叫布力吉特,9岁;男孩叫丹尼尔,7岁。我们到普雷斯家中做客时,看见两个孩子正在浇花、洗碗,跟我们打过招呼之后,就继续埋头于家务了。
普雷斯解释:孩子想今天下午把这周规定的家务活全部做完,明天好跟老师和同学去郊游。
大伙觉得普雷斯的“家教”很严,便夸奖了几句。普雷斯谦虚地一笑,说:孩子做家务并不是家长要求的,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原来,德国法律规定:孩子在6岁前不必做家务;6~10岁,偶尔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买东西;10~14岁,要剪草坪、洗碗、扫地及给全家人擦鞋;14~16岁,要洗汽车、整理花园;16~18岁,如果父母上班,要每周给家里大扫除一次。对不愿意做家务的孩子,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诉,以求法院督促孩子履行义务。
听完介绍,我们觉得这条法律定得有些小题大作。“孩子们遵守吗?会不会有抵触情绪?”普雷斯回答,没有哪个德国孩子对这条法律有异议。家长都有一个共识:首要责任就是让孩子通过做家务,从小就懂得一个人走向社会最终要靠自己,靠自立和自强。对孩子来说,做家务既可以锻炼身体,培养动手能力,又可以挣到零花钱。
“我每个月给两个孩子80欧元的零花钱,理解成发给他们做家务的工资也行。”普雷斯说,这些零花钱需要他们付出一定劳动,如布力吉特要为花园里的花草浇水、翻土及擦洗汽车,丹尼尔要帮助父母洗餐具、收拾房间、购物和擦洗全家人的鞋子。“与其让孩子将来做寄生虫,不如现在就教给他们一些劳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