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其中,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并设立医事服务费,435项医疗服务价格也要进行规范调整。《方案》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
4月8日起,北京市所有公立医院挂号费和诊疗费将取消,代之以医事服务费。比如,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方案》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药品采购价格平均下降8%,北京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亿元。以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为例,2015年,该药在北京销售的主要两个品牌是进口产品“立普妥”和国产产品“阿乐”,其采购金额达8.24亿,阳光采购后价格分别下降了9.76%和11.47%,节约采购费用8300万元。 了解更多《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信息请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