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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01月13日> 总第1377期 > 14 > 新闻内容
多种靶向药进上海医保
健康时报记者 徐 瑶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3日  查看次数:  

  健康时报记者  徐 瑶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将包括吉非替尼在内的18种国家药价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该举措使许多“天价药”不再天价。

  这次上海市将这三种药纳入医保,市民自负额度将进一步降低。例如,肺癌药吉非替尼(易瑞沙)谈判之前的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谈判后降至约7000元。纳入医保后,患者个人定额自负标准是950元。同时,还有更多的肿瘤分子靶向药被纳入,如白血病治疗药物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此前国内患者每月需要花费2万多元,现在纳入医保后患者定额自负标准为5060元。

  此外,淋巴瘤药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美罗华)、乳腺癌药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西妥昔单抗注射液(爱必妥)、肺癌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恩度)等也均在报销范围内。关于品种确定,上海市综合考虑疾病发病率、疾病经济负担、药品疗效、药品价格、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

  这些药品已在2017年1月1日正式进入报销范围,但有患者反映,到医保定点医院还是无法配到上述药品。对此上海市人社局回应称,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已陆续开始配备上述药品,医保部门也已督促其他尚未配备的药品定点医院抓紧采购。同时考虑到医院进药和调整收费系统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参保人员自1月1日起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对于元旦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凭定点医院医师处方在院内或社会零售药房自费购买的这部分药品,凡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可到上海市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医保支付部分的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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