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社会对学校开放体育设施一直呼声不断。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有明确要求:“学校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政策,要求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从各地实践看,很多学校对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是积极的,但也有不少敷衍了事:让市民预约锻炼,却没有留下预约电话;留了预约电话,打进无人接。可以说,学校开放体育设施仍处在“很不情愿”的状态。
一方面是市民的刚性需求,一方面是个别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开口”不“开门”。固然有些人仍然把体育设施视为“校产”,不愿让公众共享,但也必须看到,让学校无法利索打开大门的,还有很多后顾之忧。
这些后顾之忧包括由于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意外事故成了学校开放体育设施“不能承受之重”。同时,在开放过程中,一些体育设施、器材等受到了损坏,而这些消耗与损坏,又缺乏相应的维修资金等。
作为公共资源的一部分,学校体育设施当如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需要从制度层面再进一步,用制度保证“校园大门常打开”。
在这方面,杭州市的做法值得借鉴:政府牵头总协调,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管理人员、场地维修、设施配置和更新、公众责任保险等经费,统一组织居民进校健身公众责任保险;社区与辖区学校签订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协议,制定开放制度等,为每所开放学校至少配备管理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各1名;建立群众监督和政府抽查制度,督促开放落到实处等等。
只“开口”不“开门”,这不是学校体育设施的真正开放,只会造成体育资源的大量闲置甚至浪费。公共资源不能共享,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推进全民健身也会落于形式。可我们依然有理由相信,“开放”是大势所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且办法总比困难多。有了好的保障机制,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就一定会“开口”也“开门”!
作者系湖北省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