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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4月22日> 总第1307期 > 14 > 新闻内容
为啥医生会超说明书用药?
张 征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2日  查看次数:  
   印刷着密密麻麻小号字体的药品说明书与其它产品说明书不同,是经国家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既是对医生的保护,更是对患者的保护。但在临床中医生与患者互相信任的前提下,有时也会超出说明书中的规范来给患者用药,也叫超说明书用药。

  对于临床医生来讲,除非没有其它受到公认且疗效更好的治疗手段,否则一般并不会愿意给患者实施超说明书用药这种医疗行为。

  因为一旦发生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事件,即使找出再多、再新的文献依据,也只能作为参考,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但对于患者而言,医生的临床实践远比一纸文书重要得多,是否听从医生建议选择超说明书用药,患者要基于对医生的充分信任和与医生的沟通后做出正确选择。

  医生做出超说明书用药的医嘱,并不是出自某个权威专家的面授机宜,也不是来自某篇高分论文的惊鸿一瞥,更不是个人“丰富”经验,而是足够充分的专业自信。

  当医生决定给患者使用超说明书用药的方案后,需清晰、全面的向患者交代超说明书用药的背景信息,解释为什么要超说明书用药、超说明书使用过程中存在哪些可能风险,须得到患者表示接受并愿意承担这些风险的承诺,综合考量医患关系,彼此间信任,才能够让患者按照超说明书用药的医嘱使用药物。

  (张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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