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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6年01月28日> 总第1286期 > 01 > 新闻内容
93岁老人的向善之光
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 徐 涛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查看次数:  
   “本人已与武汉市红十字会签订遗体捐赠自愿书,今委托武汉市第三医院中医科孙勤国主任代办身后遗体捐献事宜……”日前,武汉市第三医院中医科内,93岁的高斌婆婆大声朗读委托书,并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老人的临终托付令人动容。

  著名书法家苏局仙110岁辞世前,也是用同样方式传递着自己对生命的理解,他以诗道出心声,“皮囊原似春蚕蜕,亘古谁能永保存。气尽即交医士手,千刀万割便超生。”他在走完人生的旅途后,创造了三项“全国之最”:中国最高龄的遗体捐献者、病理解剖者和骨灰撒海者。

  可以说,告别人世最彻底和进步的方式,就是捐献自己。这意味着一个人在个体物质生命结束之后,仍寻求为活着的人们和发展中的医学事业做贡献。“遗体捐献”有利于医学教学事业,“器官捐献”则使绝症患者有机会得到拯救。

  但是在我国,这两方面的现状都令人堪忧。按正常教学需要,医学院每3~4个学生解剖不能少于一具尸体。而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每20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欧美发达国家的医学生一人就可以解剖几具甚至十几具尸体。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西班牙为35.1/百万人,美国为25.8/百万人,而亚洲的平均水平为4.27/百万人,其中台湾为7~8/百万人,也是亚洲捐赠率第一的地区。

  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传统观念的约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人们更愿意带着完整的躯体告别人世;同样,公众对器官捐献的顾忌重重,也与我国器官捐献法规与机制尚在逐步健全中不无关联。公众认知的缺位、科普宣教的不到位、相关法规的待补位都成为百姓对器官捐献事业倾情相助的“拦脚石”。

  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器官捐献是最大的民生,捐则生,不捐则死。然而,多年来,器官公益捐献始终是一道留给转型期中国公民的考题——如何思考生命的伦理和价值?其实,“死去元知万事空”,时光流转,遗体终归尘,坟墓也将夷为平地。惟有德行、人品,能在后人的记忆中长久地留存。遗体和器官捐献是“延续生命”的行为,更是德行中的至善,人品中的大义!

  鲐(tái)背之年的高斌老人以这种方式安置身后事的善举、义举,诠释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在这个生者和死者共有的世界,善意与成全是贯通彼此的桥梁,逝者已矣,体为生者用,或以重生,或学以进益,都是生命价值的延续和放大。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否会让我们对遗体、器官捐献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支持?

  捐献之路,道阻且漫长,愿有更多的人并肩而行,点亮生命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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