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40年,随着女性生育年龄推迟,妊娠期恶性肿瘤发病率呈上升趋势,理论上任何一种化疗药物都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一般来说孕早期,尤其是孕3~10周时,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最大,应避免化疗。12周以后致畸风险率与一般人群相似,这个阶段对于在子宫内暴露于化疗环境的胎儿来说,是比较安全的。
肿瘤确诊后如若不积极治疗,孕妇病情会加重。如中、晚期宫颈癌因易继发感染、出血等不利于妊娠,易导致流产和早产以及恶性肿瘤转移。因此,对于妊娠合并恶性肿瘤的处理,应在治疗肿瘤本身和维护母子健康之间取得平衡,具体建议要根据患者的期别、高危因素和患者个人意愿采取个体化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