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限塑令”推行之初,限塑的社会氛围趋于淡漠,看来光“限塑”没有用,不如思考如何“断塑”、“禁塑”。
有高分子材料专家建议,可用生物可降解的材料替代传统的不可降解塑料。但这办法要落地也并不容易,只要继续允许使用塑料袋,就很难杜绝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在市面流通。因为“劣币驱逐良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成本更低,无论是商户还是消费者,都更有动力用便宜的。事实上,当初的“限塑令”还明确要求禁用超薄塑料袋,但有媒体调查发现,市场上九成塑料袋不达标。从执法角度看,要区分塑料袋的种类,执法成本会很高,最终可能就是索性放任。
吉林省挺敢做,它在今年开始施行“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吉林成为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最终效果如何自然尚待观察,但其提供了一个启发:“限塑”遭遇强势反弹的情况下,必须以更积极的姿态“严堵”,后续才有可能慢慢转变消费者的习惯。
国外对“限塑”更狠。比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已出台法律,禁止杂货店和便利店使用塑料袋。除加州外,包括芝加哥和西雅图在内的100多个城市,都已开始立法禁塑。去年欧盟也出台法案,要求到2017年将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减少50%,到2019年减少70%。根据法案,各成员国可自由制订限塑方案,如对塑料袋征税或直接禁止使用等。
除了直接的禁止措施之外,还可以考虑一些经济杠杆手段。从执法便利程度来说,重点还是放在塑料袋生产商或提供塑料袋的商家。这方面国外也有些经验可循,比如意大利对塑料袋生产商实行“课税法”,征以重税,实行该政策后,意大利的塑料袋使用明显下降;日本则对商家使用塑料包装设限,一年内包装材料使用超过规定量就要挨罚。
七年前,“限塑”话题曾喧闹无比,七年后,“限塑”却成了冷知识。政府、环保部门也当考虑,是否还有更多方法可行、更多功课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