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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5年04月20日> 总第1209期 > 20 > 新闻内容
北京地铁不再拒绝导盲犬
健康时报记者 董 蕊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查看次数:  
  2013年,健康时报一篇《陈燕和她的导盲犬》(9月5日3版、22版)让公众目光聚焦到“北京视力障碍患者出行现状”上来。主人公陈燕的导盲犬珍妮被地铁拒绝时的“落寞”神态令人心痛。时隔两年,情况已经有了可喜的改善。5月1日起,视力残障者将可携带导盲犬进地铁。《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视障人士进站时需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导盲犬进地铁,也是遵循国际惯例。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免费使用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一种福利。澳大利亚、美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立法规定,视障人士可携带导盲犬出入所有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拒绝导盲犬出入要承担法律责任;香港不仅允许导盲犬乘坐公交地铁,还有专人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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