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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4年06月05日> 总第1126期 > 24 > 新闻内容
留意商家小把戏
健康时报实习记者 闫 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查看次数:  
    广告具有明示义务,为了突出产品,一些与其优势无关、必须提示的信息被缩小弱化。“国家规定要写,但没规定怎么写,所以很多重要信息很难找到,尤其在平面广告和外包装上。”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袁方说,其实广告中不起眼的小字也大有文章。
实质名称藏角落——
果汁饮料不是纯果汁
    天津读者金女士:百事公司“纯果乐”外包装上画着硕大的水果图案并用大字标识“鲜果粒”、“饱满果粒”等,购买时以为是纯果汁,仔细一看才发现包装的最下缘写着“橙汁饮料”。
    北京营养师协会理事顾中一:“纯果乐”并不等同于纯果汁,果汁与果汁饮料在果汁含量、糖分含量等方面有很大差别。市售的果汁饮料包装上都画着漂亮水果,但多都在“某某果汁”的旁边用小字写着“饮料”二字。细细看一看配料表,就会发现它们是果汁加水和糖配成的,其中还可能含有水果香精。
    与100%纯果汁相比,其营养价值差距很大,且含糖较多,世界卫生组织今年拟将糖摄入量降至膳食总能量的5%,以果汁饮料为例,饮用超过250毫升以上就算超标,长期会带来健康隐患。
    在不违规情况下,部分商家会将优质特征等信息突显宣传,而将实质属性用小字标示,放在角落,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
用商标混淆视听——
“PM2.5”牌的口罩
    北京读者刘女士:购买了某品牌的口罩,包装盒上用红色字体写着“PM2.5tm口罩,安心百分百tm”,以为是能100%过滤PM2.5(细颗粒物)。后来才注意有两个tm的小标记,这只是一个名为“PM2.5”牌的口罩,而我国目前尚无PM2.5口罩国家行业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tm是Trade Mark(商品商标)的缩写,指此商标正在受理注册中,但未完成获批。合法的注册商标是“■”。口罩包装盒上的“PM2.5”和“安心百分百”,只是两个正在注册的商标名,可以命名为“PM3.5”“AM4.7”或其他,并不意味着其能100%防护PM2.5。
    如此包装存在明显误导,生产者故意将商标与商品名称相混淆,干扰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也影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致敏信息不完善——
甜味剂未标识化学成分
    山西读者王先生:孩子有苯丙酮尿症,饮食上必须保证不含或少含苯丙氨酸。我发现好多食品都用阿斯巴甜,其中就含有苯丙氨酸,国家要求必须标示出化学成分(L-天冬氨酞-L-苯丙氨酸甲酯),而不少包装并未标出。常见致敏原如花生、牛奶、坚果等的致敏信息提示,部分商品外包装和广告上也很难发现。
    四川华西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冉兴无:苯丙酮尿症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儿无法代谢苯丙氨酸,一旦大量苯丙氨酸及其酮酸在体内蓄积,会损害其大脑和神经系统,因此应尽量避开含有苯丙氨酸的食品。
    食用阿斯巴甜可明显升高患者血中苯丙氨酸的浓度。虽然其对这类患者的安全性还存有争论,但仍建议患者不宜或慎重食用阿斯巴甜。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配料表及致敏信息,尽量“涓滴不漏”。这些添加剂的化学成分、致敏信息的明确提示都至关重要,尤其是对糖尿病、甲亢等对饮食有特定限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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