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生长”、“轻肌龄”,这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却被一款胶原蛋白饮品演绎成确凿功效。近日,台湾明星林志颖宣称已带领科研团队破解了容貌“逆生长”的秘密——爱碧丽胶原蛋白果味饮料。这款产品50ml装30瓶售价1080元。随后,“打假斗士”方舟子提出四大质疑,认为其宣传不真实、资质不合法。
“爱碧丽胶原蛋白果味饮料”之所以撩人眼球,无非两个亮点:一是号称明星研发生产;二是该明星年纪不小但肌肤嫩白,看似很有说服力。只是这两点显然经不起常识推敲:一者,从秦皇汉武到魏晋名士,自古就没人真正发现过长生不老的秘密。肌肤要是真能“逆龄”——卖什么保健品、直接申请诺贝尔奖岂非更好?二者,央视《焦点访谈》今年7月4日播出了《胶原蛋白的美丽神话》,已论证过这类产品原料廉价、营养价值“还不如鸡蛋牛奶”,美容效果更没有宣称的那么夸张,爱碧丽似乎在挑战常识。三者,这款饮品不过刚刚研发入市,没个十年二十年,如何证明林是服用了它才逆转肌龄的?不能因为其刚好有张娃娃脸,忽悠的想法就顺杆爬。
当然,合格的胶原蛋白饮品也无可厚非,就像喝一杯水、吃一餐饭,自有其相应的功效。但如果非要在功能上天花乱坠或李代桃僵,并想据此赚取天价暴利,这就不光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了。有个细节令人浮想联翩:方舟子炮轰之后,当事明星10月30日发出的“我的秘密配方……”以及11月4日发出的“我们团队研发出的新配方”等微博均已悄然删除。
这些年,明星代言健康产品而东窗事发的新闻不绝于耳:2004年,媒体曝光北京新兴医院夸大治疗效果,用广告炮制“送子”神话,唐国强等明星身陷其中;2006年,主持人文清代言的“眼保姆”广告,因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北京市工商局曝光;2007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郭德纲做广告的“藏秘排油茶”存在多种问题;2009年11月,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称侯耀华代言了10个虚假食药产品……在一个健康类产品并不让人省心的时代,名人代言更是屡破底线。
国际上,明星名人代言健康类广告相当慎重,更别说是食药产品。譬如美国广告法把明星代言广告视为“证言广告”,即广告中的产品介绍人必须是该产品真实的使用者,否则将面临罚款。好莱坞知名影歌两栖演员雪儿就曾因代言一种自己没有用过的化妆品被罚款50万美元。德国《医疗广告法》和《欧盟指令》等法规规定,明星代言的医药广告必须有事实依据,且该名人必须是产品的使用者和直接受益者,否则会被重罚。
好在日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相关人员谈到:明星代言问题食品,将承担相应责任。健康产品不是演戏演出来的,如果忽悠成了忽悠者的通行证,受害的还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