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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09月12日> 总第1056期 > 15 > 新闻内容
破除以药养医根本在改革体制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朱恒鹏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查看次数:  

  说起药价虚高、以药养医我有个亲身体会。

  去年某个下午,儿子打完篮球回家说膝盖疼,不止一天了,姥姥怀疑是半月板损伤。于是第二天上午全家直奔某三甲医院。

  专家很有经验:“与打篮球关系不大,个子蹿得太快,一年长了20多厘米难免这样,没什么问题。”血液化验证实了专家的判断。随后建议吃点药加外敷,很迅速开出了药方,划价849.68元。

  这位专家前前后后诊断了近20分钟,还教给一套锻炼方法,可我们只付了7元挂号费,一个副主任医师,20分钟就给医院挣7元钱,个人也许只能拿3元!我问母子这句‘没事儿’的话值多钱?”

  儿子说值500元,他妈说值300元。

  如果他直接要300元就违规,而开900元的药不违规,且还能拿100元左右奖励。这都是现行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使然。

  不难看出,药价虚高只不过是以药养医体制的外在症状或必然结果。只有消除“因”才能消除“果”,希望通过消除“果”来解决“因”,最终什么也解决不了。换言之,消除了以药养医体制,才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导致“以药养医”现象的直接原因,是政府人为压低反映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导致医疗服务收费不足以维持医院运营和医生收入,使其不得不通过药品利润来维持运营。而回扣和(隐形)返利的泛滥,则根源于政府对医院药品购销的加价率管制。

  不过,这里有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医疗服务定价被严重低估是众所周知的事实。1997年1月中央发布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就提出“增设并提高技术劳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降低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收入中的比重,争取在两三年内解决当前存在的卫生服务价格不合理问题”,但为什么持续这么长时间无法解决?

  事实上,医疗服务价格低估依然只是表面原因,以药养医体制的根源在于医疗行业公立主导体制和市场经济的不兼容。

  在公立主导体制下,没有市场上足够的非公立机构带来的竞争压力和形成的行业标杆作为参照,为缓解“公共悲剧”,维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效率,政府必须对公立医院进行严格控制。政府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和医生薪酬标准只能一刀切,无从体现医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而公立医疗机构自身也没有权力根据医生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量支付医生报酬。事实上,这些年公立医院实施的所谓“绩效工资制度”最终都变成“论资排辈的平均主义大锅饭”。

  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一方面,自谋收入和自负盈亏的公立医疗机构要求医生有工作积极性,就必须要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医疗服务需求越来越大。这就意味着医生完全能够按照自己的医术和服务质量来获得报酬。

  消除以药养医体制,实现医药分开,作为医改的具体目标是正确的。但,正如“医药不分、以药养医”只是结果一样,这两个改革目标也只能是结果,而不是改革手段。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改变医疗服务行业的公立主导体制,不取消医生的国有事业编制身份,试图仅仅在药品上做文章,除了带来千奇百怪的扭曲,根本无助于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根本无助于消除药价虚高问题。过去十多年政府不断强化药价管制的结果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在短期内没有其他方式替代以药品(隐性)收益形式建立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机制的情况下,无论是安徽的医药基药招标,还是重庆模式等结局均是如此。仅局限于调整药品交易规则,而没触及到体制根基。

  医改只能顺势而为。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只能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供给体制来解决,舍此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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