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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3年07月29日> 总第1043期 > 01 > 新闻内容
中药农残不管不行了
王卓铭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9日  查看次数:  

  近期连续发生的中草药农药和有害物质残留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中药农残不管不行了。

  6月末,有机构调查指出,其购买的中药材样品中,超过70%含有农药残留,部分药材还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就在此前不久,国内最大的中药企业之一广药集团被曝使用工业硫磺熏蒸的原料入药。

  仔细审视这两起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其中存在夸大成分。大量农药残留超标,该机构所对比的是欧盟食品标准。药、食本性不同,本不能同日而语。至于硫磺熏蒸,本就是中药材加工的古法之一,只要处理得当,并不会引发严重后果。

  不过,这些问题暴露出中药材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弊端,却是值得深思的。早在2002年,农业部就发布过禁令,禁止在中草药上使用甲胺磷等19种高毒农药。但这些农药出现在今天的中草药上,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这一现象说明我国的中药生产环节监管的失衡:药品生产需要按照GMP规范,国家食药监总局会经常飞行检查,管理严格;但在原料种养殖领域,现有规范几乎无法约束到。中草药种植多为农户个体行为,农户又往往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选择有效但毒性大的农药,药厂在收药材时又疏于甄别检验,这使得药材生产、收购环节处于失控状态。

  当务之急,是制定中草药专用的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并将监管的链条上移至中草药种植环节。

  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多次明察暗访,正是提醒政策制定者,需立刻规范中草药农药及重金属的残留标准。中草药有其特殊性,砷、汞等有毒物质往往是其核心成分之一,农残问题也需辩证看待。而以往中草药一直参照普通食品的农残和重金属标准,不但有失偏颇,还容易让人产生误解。随着中药走向世界,标准的制定更是刻不容缓。

  有了标准之后,还需严格监管。我国从2002年起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即GAP),设置了300多个质量控制点,确保在每个环节上符合规程。GAP是中药种植领域的“基本大法”,但可惜能够做到GAP标准的种植基地少之又少。国家食药监总局多次试图强制推行,无奈国情所限,一直未能如愿。

  同样是农业领域,畜类养殖、粮油作物种植等领域内,一批国内外优秀企业承担起了提高我国食品标准的重任。它们通过设立种养殖基地,从源头把控,保证了产品质量。

  中药制药的大型企业能否借鉴其法,成立自己的种植基地?便于监管从种植源头到炮制成药各个环节的安全。

  作者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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