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日,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三院手术室大火导致正在手术的患者丧命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目前,事发经过详细调查结果尚未公布。该院院长表示,当时最大的失误在于未能准确判断火势的发展,对于火灾的严重程度没有充分认识。
医院有无责任,则要看火灾的发生与医院有没有关系,医院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如果医院在整个事故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也不能把责任都归到医院的头上。
应该理性地对待这个事件,不能简单地诉诸道德——最关键的还是查清事故的真相,因为事实是判断的前提和问责的根据。
也许有人会说,医生面对此种紧急情况有权“紧急避险”。但面对毫无自救能力的病人,医生是依法“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有义务把他带离火场。有责任而没有履行责任,放任病人死亡,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