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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1年05月30日> 总第831期 > 21 > 新闻内容
“药驾”提醒意义大
河北保定 李鸿理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查看次数:  

  从5月1日起,“酒驾入刑”渐入人心,“酒驾”已成为许多驾车者不敢碰的高压线,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服药后开车危险程度一点不逊于“酒驾”。时报5月16日总827期2版《“药驾”危险不逊酒驾》一文首次提出“药驾”一词,给驾车者上了一堂避免“药驾”的交通安全课。

  该文提醒驾车者开车前应该避开四类药品。许多常用药如感康、泰诺、芬必得、硝酸甘油、藿香正气水等,服用后会出现想睡觉、变迟钝、太兴奋、“被酒驾”等身体异常,所以,驾车者在服用这些药物期间最好不要开车,尤其是服了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水后,往往会“被酒驾”。

  时报适时地向公众提出了“药驾”一说,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药驾”危险一点也不逊酒驾,我会告诉我周围开车的亲戚朋友们,记住“药驾”的危险,在服药期间不要开车,在开车前更不能服药。

  河北保定 李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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