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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1年04月07日> 总第817期 > 24 > 新闻内容
自然之宝疑掺禁用成分
健康时报记者 常 宾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查看次数:  

  “自然之宝”不“自然”。明明只是普通食品,却含有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成分,涉嫌违规。
  普通食品禁用银杏叶
  美国自然之宝有一款产品叫润智银杏提取物胶囊,促销人员宣传说:“老人吃对手麻、头疼都很管用。”但包装上却没有任何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的标志。
  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自然之宝在华的销售,公司相关人士承认:“我们的产品都是普通食品,不是保健品,不需要申请保健品批号。”
  但润智银杏提取物胶囊的配料中,却含有不能用于普通食品的银杏叶提取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张立实指出,银杏叶食用不当可引起不良反应,相关制品长期服用可能抑制血小板的凝聚功能,增加脑出血。2002年卫生部出台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明确注明普通食品禁用银杏叶。
  记者在多家商场的自然之宝柜台看到,自然之宝还有多款系列产品,如自然之宝蜂胶胶囊、自然之宝天然芦荟软胶囊等,其成分包括有蜂胶、芦荟。
  同样,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蜂胶和芦荟也在此列,均不可用于普通食品。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表示:“一旦普通食品掺入这种违禁成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国家之所以规定银杏叶、蜂胶、芦荟等可以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主要是保健食品在审批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严格的毒理试验等,并且有相应的适应人群和量的限制。而食品的审批程序相应地就简单多了。”
  企业解释自相矛盾
  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解释说:公司早在2009年对所有蜂胶产品的经销商都发了停售声明。
  但当记者追问是否知道市场上此产品还在销售时,他说,发过了声明就没有再检查市场。
  对于芦荟产品,企业解释,他们所用的原料,是后来卫生部批准的、可用于食品生产的芦荟品种。
  卫生部等6部局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号公告)中规定,芦荟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且须在产品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不过,自然之宝芦荟提取胶囊产品的包装上,并没有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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