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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患癌末期选择安乐死 影像曝光后引发生死大讨论

2019-02-28 11:47:59来源:华西都市报|分享|扫描到手机
阅读提要:中国台湾地区著名电视主播傅达仁“安乐死”执行的过程,被其家属录制下来,并于近期在网络上公之于世,引发生死大讨论。

一位曾经身材高大健美的体育健将,晚年饱受胰脏癌折磨,暴瘦到只剩49公斤。2018年6月,他选择了前往瑞士,在这个目前全球唯一一个允许外国人在当地接受“安乐死”(陪伴性自杀accompanied suicide)的国家,在至亲的陪伴下,自己从医生手中接下致命的“毒药”,一口一口喝下,最后倒在儿子的怀中,闭上眼睛,渐渐失去呼吸心跳,享年86岁。

中国台湾地区著名电视主播傅达仁“安乐死”执行的过程,被其家属录制下来,并于近期在网络上公之于世,引发生死大讨论。

在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陪伴在侧的妻子、儿子以及另外一位女士,整体非常冷静。其妻子不停抚摸他的背部,另外一位女士在用手机录像。他的儿子傅俊豪看起来脸部通红,隐忍而不舍。送来“毒药”的医生,嘱咐傅达仁,服下去之后,要大口吐气。傅达仁认真听完后,并说了告别语,最后一句话便是“再见了!”

他先后喝了四口,最后一口一饮而尽。他的儿子泣不成声,说:“爸爸,我们爱你,我们都在这里。”其妻子则说:“放轻松。好了,不痛了。不痛了。”在旁的家人都为他的勇气鼓掌。空间里也放出中文赞美诗的歌声。整个过程共计2小时13分钟,傅达仁于18点58分正式结束了生命。视频曝光后,儿子傅俊豪也面对公众讲述了父亲傅达仁“安乐死”的来龙去脉。

傅达仁84岁那年,有一天突然反覆发烧。去医院检查,发现是胆管阻塞。按照医生指示装支架,把胆汁排出。当换第二次支架时,把胆切除,同时被诊断出胰脏癌。医生告知,若装第三次支架会有生命危险,相关手术存活率是50%。

傅达仁经过思考后告诉家人,就算积极治疗,也只剩50%的生存机会,而且即便活下来,也只能一直躺在床上、失去自由,他不想要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过得这么痛苦,他想要快快乐乐,有尊严地走完最后一程。傅达仁跟家人多次说,想去瑞士“安乐死”。家人首先的反应是“当然很不愿意,所以我们就想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看可不可以让他减轻痛苦,我们建议他写回忆录,结果他半年就写完了,书也顺利出版。”

之后,傅达仁又开始吵着去瑞士,家人又建议他以画画转移注意力。通过绘画,傅达仁又安静了半年,接着又开始说要去瑞士。2017年11月,傅达仁举家去瑞士安乐死机构,也在那时候成为会员。虽然傅达仁此行就想直接在当地“安乐死”,但在家属的不舍挽留下,傅达仁妥协跟家人回到台湾。之后,病情更加恶化,瘦到只剩下49公斤。2018年6月,家人再度陪同傅达仁到瑞士,最终完成了“安乐死”。

亲自陪伴父亲自主接受外界帮助、平静走向死亡的过程,作为至亲的儿子,傅俊豪形容自己的感受是:“那一刻,很平静,平静得就像父亲只是睡着,大家都没有意识到,他真的走了,也是这一刻,我们真正释怀,觉得这是对父亲最好的方式。曾经我们不谅解他、曾经我们觉得他自私,曾经我们希望他可以陪在我们身边,但是父亲身上的痛苦,真的不是我们可以体会的,我们对父亲的爱,就是尊重他的意愿,我们陪在他的身边,他离开的那一刻,我们全家都在,父亲知道我们是爱他的,我想那就够了。”

相关阅读:律师解读——立法允许“安乐死”?在中国条件还不成熟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周建中律师说,在我国,目前对于“安乐死”没有相关立法,也就是说,在我国,当前法律框架下,协助他人“安乐死”的行为,是违法的。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医护人员或者家属协助满足他人的请求,对其实行积极“安乐死”(帮助其自杀)的行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哪怕没有直接帮助,直系亲属或公职人员也有法定义务,制止其“安乐死”行为。如果放任其完成的,则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安乐死”的更多具体案例曝光,关于“安乐死”的法律问题,也被更多人讨论。也曾有相关人士提出,选择有尊严的死去,这是自己的一种权利,建议今后考虑“安乐死”立法。但也有人认为,“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帮助他人结束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对于未来“安乐死”立法的可能性,周建中律师说,“立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也是跟一个国家的各方面情况有关,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我个人认为,目前在中国,立法允许‘安乐死’,条件是不成熟的,不现实的。”(张杰)

(运营:郑帆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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